简阳县民政局志

简阳县民政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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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本志上限1911年辛亥革命,下限1982年。编写中对民政机构沿革,行政区划上追溯至清代末年,其他章节只追溯及“川政统一”时期,下限有个别章节为将一项工作始末写清楚,和少数统计数字,延长至1983年。

目录

封面
简阳县民政局志
图片
-- 简阳县民政局及所属单位示意图
-- 简城1911——1982民政部门主管单位及建筑物分布图
-- 简阳县地图
单位志审查验收表
筒阳县民政局志编纂人员
序言
凡例
概述
目录
第一篇 民政机构建置沿革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政机构
---- 第一节 民政机构沿革
---- 第二节 民政机构职能
---- 第三节 编制及职官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民政机构
---- 第一节 县民政机构
---- 第二节 县民政机构职能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一览表
---- 第四节 民政部门的建设
---- 第五节 共产党组织
第二篇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基层政权设置
---- 第一节 政权体制
---- 第二节 政权形势变化
---- 第三节 行政区划
---- 第四节 户口
---- 第五节 乡镇长任免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地理概况
---- 第二节 基层政权组织
------ 一、民主建政
------ 二、组织名称变化
------ 三、人事编制和供给
---- 第三节 行政区划
---- 第四节 户政
第三篇 选举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选举
---- 第一节 临时参议会
---- 第二节 县参议会
---- 第三节 乡镇民代表和乡镇自治人员
---- 第四节 立法委员
---- 第五节 国民大会代表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选举
----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一、筹备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 二、代表的产生及资格审查
------ 三、开会程序
------ 四、简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
----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 一、选举机构
------ 二、选举方式
------ 三、选举工作步骤
------ 四、简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五、简阳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简况
第四篇 优待,抚恤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优待抚惶
---- 第一节 优待
------ 一、机构演变
------ 二、实施概况
------ 三、贪污舞弊
------ 四、特殊优待
---- 第二节 慰问
---- 第三节 劳军
---- 第四节 褒扬
------ 一、顾公祠
------ 二、谢秋岩牌坊
------ 三、温炎碑
------ 四、刘斧之烈士墓
------ 五、忠烈祠
------ 六、按刘洲之榇
------ 七、公祭
---- 第五节 抚恤
------ 一、政令
------ 二、简阳县抚恤工作部分资料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优待.抚恤
---- 第一节 优待工作
------ 一、群众优待
-------- (一)代耕
-------- (二)优待劳动日
-------- (三)优待现金
------ 二、优待对象的其他优待
---- 第二节 褒扬
------ 一、英烈传略
-------- 1.肖二嫂
-------- 2.毛却非
-------- 3.唐二嫂
-------- 4.胡其恩
-------- 5.薛志高
-------- 6.革命烈士英名录
-------- 附录“三·三暴动”简介
------ 二、烈士陵园,碑亭分布
---- 第三节 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 一、定期定量补助
------ 二、临时困难补助
---- 第四节 抚恤工作
---- 第六节 拥军优属活动
---- 第六节 历次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附赖文乐的英雄事迹)
------ 黄树章
------ 王开和
------ 赖文乐
---- 第七节 烈军属生产组
第五篇 退役官兵安置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退役兵安置
---- 第一节 在乡军人组织
------ 一、青年军联谊会
------ 二、在乡军官会
---- 第二节 退(除)役官兵接收安置的有关规定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
---- 第一节 安置机构
---- 第二节 安置原则
---- 第三节 简阳县历年安置概况
---- 第四节 复员干部的接收和改办转业安置
---- 第五节 青海返川荣军的安置
---- 第六节 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
---- 第七节 老红军和老年供养干部
第六篇 退休退职人员安置
-- 第一节 地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安置
-- 第二节 撤停企业和军队职工退休人员的安置
-- 第三节 军队退休干部安置
第七篇 社会救济单位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社会救济单位
---- 第一节 公办社会救济单位
------ 一、东溪保育院
------ 二、栖留所
------ 三、简城西街育婴堂
------ 四、马号街贫民工厂
------ 五、简城东岳庙贫民工厂
------ 六、救济院
------ 七、赈济会
---- 第二节 地方慈善组织
------ 一、义冢会
------ 二、医药局和施药会
------ 三、施棺会
------ 四、义渡会
------ 五、积谷会
------ 六、博济会和博济院
------ 七、其他临时施舍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
---- 第一节 社会福利组织
------ 一、简阳县生产教养院
------ 二、精神病院
------ 三、石桥贫民生产组
------ 四、简阳县聋哑学校
------ 五、肓人聋哑人协会
------ 六、简阳县学堂弯社会福利农场
------ 七、收容遣送站
---- 第二节 城乡社会救济
------ 一、定期定量救济
------ 二、临时救济
------ 三、城乡贫苦病人治病问题
------ 四、精简退职老残职工救济
---- 第三节 城镇其他救济
------ 一、生产自救
------ 二、失业工人救济
------ 三、游民、失业人员的安置
---- 第四节 农村季节性救济
------ 一、春夏荒救济
------ 二、冬令救济
---- 第五节 农村扶贫工作
---- 第六节 五保供给
------ 一、分散五保供给
------ 二、敬老院
------ 三、福利小学
------ 四、麻疯病防治
------ 附录 百岁老人和“矮子队”简况
第八篇 救灾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灾害和救济
---- 第一节 兵灾
---- 第二节 自然灾害
---- 第三节 瘟疫灾
---- 第四节 救灾
---- 第五节 救济积谷的募集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灾害救济
---- 第一节 火灾
---- 第二节 旱灾
---- 第三节 冰雹灾
---- 第四节 水灾
---- 第五节 风雹灾
---- 第六节 其他灾害
第九篇 婚姻丧葬
-- 第一章 婚姻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婚姻状况和婚姻习俗
------ 一、婚配状况
------ 二、婚姻礼俗
-------- (一)旧式结婚
-------- (二)其他类型结婚
-------- (三)文明结婚
------ 三、退婚与离婚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婚姻管理
-- 第二章 丧葬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丧葬习俗
------ 一、父母之丧
------ 二、儿童夭折
------ 三、贫贱者之安葬
------ 四、新式丧葬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丧葬习俗变化和殡葬改革
------ 一、丧葬习俗的变化
------ 二、殡葬改革
------ 三、殡葬改革文件
------ 四、殡葬改革机构
-------- 1.火葬场
-------- 2.殡葬改革管理所
第十篇 土地管理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土地管理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土地政策
---- 第一节 土地征用
---- 第二节 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
第十一篇 禁烟毒赌博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禁烟毒
---- 一、鸦片烟在简阳之泛滥
---- 二、禁烟机构
---- 三、禁烟标语
---- 四、川政统一后禁烟情况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禁烟毒,赌博
第十二篇 宗教社团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宗教.社会团体
---- 第一节 宗教
------ 一、福音堂
------ 二、天主堂
------ 三、佛教会
---- 第二节 社团
------ 一、同善社
------ 二、信诚社
------ 三、建安社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牡团登记
第十三篇 治安 调解
-- 第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治安调解工作
---- 第一节 治安
---- 第二节 调解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治安、调解工作
第十四篇 其他
-- 第一节 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 第二节 来信来访工作
-- 第三节 接管遣散国民党残废军人第九教养院
简阳县解放时间和三三暴动时间考订
大事记要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