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县人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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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本专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87年底。1988年8月完成初稿后,经组织部、编委和人事局的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多方地征求了意见,在初审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多次的删改、增补,经反复审核后,于1989年12月最后定稿。全志有十二章四十节,并编附《人事大事记》,计15万余字。
目录
封面
南安县人事志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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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选举县长的选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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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县人事局局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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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县人事局、编委办公室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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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县副县长陈玉树在主持全县人事工作会议,人事局局长洪维贤为大会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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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蔗草栽培专家(右前一)在金淘蔗草试验田向市、县人事局领导介绍引进新品种试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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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人事管理专业南安班首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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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经常利用节日举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图为端午笔会。
序
目录
概述
第一章 人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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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南安县人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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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人事管理机构
第二章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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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封建社会时期县衙的官吏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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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南安县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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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编制界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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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各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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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精简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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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编制委员会机构
第三章 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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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封建社会的科举和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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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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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干部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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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干部的任用情况
南安县历代进士、举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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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县进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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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县举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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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县武举人表
第四章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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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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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考核
第五章 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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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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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调整、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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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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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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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分配
第六章 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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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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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奖惩
第七章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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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期职官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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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干部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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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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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福利
第九章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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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代职官职别(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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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各时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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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称评定的机构及主要负责人
第十章 落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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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的复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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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妥善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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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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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落实侨务、统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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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方面的案件复查
第十一章 离休、退休、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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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前的养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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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
第十二章 职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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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唐、宋、元、明、清南安县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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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元、明、清南安县县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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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国时期南安县知事、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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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县级干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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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副主席(正、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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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安县历任正、副县长,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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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安县委员会正、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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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民国时期南安县政府机关科、局长;区、乡(镇)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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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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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乡(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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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政府机关科、局长;区、乡(镇)长(人民公社社长,革命委员会主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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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安县县政府机关科、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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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安县区、乡(镇)长(人民公社社长、革命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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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安县各届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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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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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检察院(署)正、副检察长名录
附:南安县人事大事记
编后记
附:序
勘误表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