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志 财政志

毕节地区志 财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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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了毕节地区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各方面的发展与现状。

内容时限: 1368-1996

出版时间: 1998年12月

目录

封面
毕节地区志财政志
版权页
毕节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毕节地区志·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审稿人员
校对
提供稿件资料单位、人员
提供照片单位、人员
图片
-- 毕节 地区财政机构设置分布图
-- 地区财政局办公楼
-- 解放初期毕节 地、县财粮科正副科长等
-- 1951年2月,毕节 专区出席贵州省第一届财经扩大会议人员合影
-- 1991年,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到毕节 视察时与地区财政局的同志合影
-- 1996年6月,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在毕节 召开,常务副省长王广宪(主席台中)、地委书记刘也强(主席台
-- 省政府经济顾问谢养惠(右五)、财政厅长顾庆金(左四)、地委书记刘也强(右四)、常务副专员吴学香(右一
-- 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左)视察毕节 时,会见财政局长丁诗建
-- 1994年,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右)来毕节 视察时与行署专员禄智明(中)交谈
-- 1993年3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卢嘉锡(右)来毕节 视察时亲切会见地区财政局长丁诗建
-- 1996年,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赵子一(右)、原财政厅副厅长姜膺良(左)在地区财政局听工作汇报
-- 1996年6月,地区财政局长王明灯(左)陪同省财政厅长顾庆金(右)到威宁县农村查看烤烟
-- 1996年,财政厅副厅长孙瑞胜(左二)、副专员丁诗建(左三)、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刘晓益(左一)到农村查
-- 1996年4月,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袁德琴(左二)、伍润强(左一)等在毕节 市街头宣传农业税法规
-- 《毕节地区志·财政志》审稿会人员合影。
-- 《毕节地区志·财政志》专家、学者审稿留影。
-- 1995年11月,财政志研讨会在毕节 召开,到会人员合影。
-- 地区财政局领导和编写组人员合影。
-- 联合国粮援项目——织金“3356”工程杉木幼林
-- 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官员检查“3356”工程
-- 赫章县国营林场
-- 农田基本建设——以工代赈坡改梯工程
-- 毕节市倒天河水利工程
-- 威宁县灼圃草场
-- 毕节地区发展的黑山羊
-- 黔西县明远养猪场
-- 毕节头步火电厂
-- 正在建设中的地区化肥厂“六改十二”工程。投资2.2亿多元,年产合成氨、尿素20万吨
-- 地区化肥厂
-- 地区水泥厂
-- 金沙县黄磷厂
-- 正在建设中的金沙县火电厂,投资20多亿元,装机容量12.5万千瓦×4,一号机组已投产
-- 威宁县火腿厂
-- 地区毛纺厂
-- 赫章矿产品厂
-- 地区复烤厂
-- 毕节卷烟厂
-- 毕节地区生产的优质烤烟
-- 毕节卷烟厂生产车间
-- 毕节卷烟厂的产品
-- 贵毕公路毕节 出口段
-- 贵毕公路归化大桥
-- 清毕公路鸭池河大桥(后面是古旧铁桥)
-- 光绪年间建的水城铁索桥
-- 大纳公路遂道(长670多米)
-- 地区百货大厦
-- 新建的毕节 宾馆,楼高十七层
-- 地区建设银行
-- 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 地区工商银行
-- 纳税人在税务征收厅踊跃交税
-- 毕节县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二十三年房屋买卖的契纸、契尾税证
-- 毕节县清嘉庆六年(1801)土地买卖的契纸、契尾。契尾内容是乾隆三十一年(1766)定的法规。税率为
-- 毕节县民国19年(1930)土地买卖的契纸和契税收据。税率为6%
-- 红军长征到毕节 时没收土豪粮食的收据
-- 毕节县民国24年(1935)典当土地的契纸和契税、附加税收据。税率2%,附加税为正税的20%
-- 地区财贸学校
-- 地区财经干校
-- 贵州省毕节 第一中学
-- 毕节地区民族中学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 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角
-- 毕节地区体育场
-- 毕节地区医院
-- 毕节地区图书馆
-- 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毕节 市百花山)
-- 1.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
-- 2.织金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3.威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4.毕节 大屯土司庄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5.大方奢香墓——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序二
编写说明
目录
概述
第一篇 财政体制
-- 第一章 明、清、民国时期财政体制
---- 第一节 土司则溪制
---- 第二节 存留运解制
---- 第三节 划分收支制
--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政体制
---- 第一节 地、县财政体制
---- 第二节 区乡(镇)财政体制
第二篇 财政收入
-- 第三章 农业税收
---- 第一节 岁输屯粮科粮
---- 第二节 地粮地丁杂租
---- 第三节 田赋军粮县级公粮
---- 第四节 农业税
---- 第五节 农业特产税
---- 第六节 耕地占用税
---- 第七节 契税
-- 第四章 工商税收
---- 第一节 矿课盐税鸦片烟税厘金
---- 第二节 商税烟酒税其他捐税
---- 第三节 国(统)税省税地方捐税
---- 第四节 工商税
-- 第五章 企业收入
---- 第一节 屯田、矿产收入
---- 第二节 地方财产收入
---- 第三节 地方国营企业收入
-- 第六章 其他各种收入
---- 第一节 专款收入
---- 第二节 杂项收入
-- 第七章 补助收入
---- 第一节 收支差额补助
---- 第二节 预算差额补助
---- 第三节 定额补助
---- 第四节 专项补助
---- 第五节 税收返还
第三篇 财政支出
-- 第八章 农业类支出
---- 第一节 农业事业费
---- 第二节 农垦事业费
---- 第三节 畜牧事业费
---- 第四节 林业事业费
---- 第五节 水利事业费
---- 第六节 水产事业费
---- 第七节 农机事业费
---- 第八节 气象事业费
---- 第九节 乡(镇)企业管理事业费
---- 第十节 土地管理事业费
---- 第十一节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 第十二节 移民补助和城市人口下乡安置费
---- 第十三节 其他农业类支出
-- 第九章 文教卫生类支出
---- 第一节 教育事业费
---- 第二节 文化事业费
---- 第三节 卫生事业费
---- 第四节 计划生育事业费
---- 第五节 广播电视事业费
---- 第六节 体育事业费
---- 第七节 科学事业费
-- 第十章 工、交、商及城市建设支出
---- 第一节 工业支出
---- 第二节 交通支出
---- 第三节 邮电支出
---- 第四节 商业、贸易支出
---- 第五节 城市建设支出
---- 第六节 其他经济建设支出
-- 第十一章 基本建设投资
---- 第一节 事业费中的投资
---- 第二节 基本建设计划内的投资
-- 第十二章 优抚救济
---- 第一节 优待、抚恤支出
---- 第二节 社会福利、救济支出
-- 第十三章 行政管理费
---- 第一节 地方驻军经费
---- 第二节 行政机关经费
---- 第三节 党派团体经费
---- 第四节 公、检、法、司经费
---- 第五节 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费
---- 第六节 乡镇财干经费
---- 第七节 其他行政事业费
-- 第十四章 其他支出
---- 第一节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 第二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
---- 第三节 价格补贴支出
---- 第四节 其他杂项支出
---- 第五节 专款支出
第四篇 财源建设
-- 第十五章 扶持“两烟”生产
---- 第一节 扶持烤烟生产
---- 第二节 扶持烟叶复烤及卷烟工业
-- 第十六章 扶持地方经济
---- 第一节 扶持粮食生产
---- 第二节 扶持畜牧业生产
---- 第三节 扶持乡镇企业
---- 第四节 扶持旅游业
第五篇 财政管理财政监督
-- 第十七章 财政管理
---- 第一节 预算、决算管理
---- 第二节 农业财务管理
---- 第三节 企业财务管理
---- 第四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 第五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 第六节 国有资产管理
---- 第七节 财政信用资金管理
---- 第八节 国债推销、兑付
---- 第九节 会计事务管理
---- 第十节 地方金库
-- 第十八章 财政监督
---- 第一节 财政监察
---- 第二节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 第三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 第十九章 预算外资金
---- 第一节 收入
---- 第二节 支出
---- 第三节 整顿
第六篇 机构人员教育科研
-- 第二十章 机构
---- 第一节 地区机构
---- 第二节 县(市)机构
---- 第三节 区(镇)乡(镇)机构
-- 第二十一章 人员
---- 第一节 人员变化
---- 第二节 职称评聘
---- 第三节 表彰先进
-- 第二十二章 教育
---- 第一节 地区财贸学校
---- 第二节 地区财经干部学校
---- 第三节 干部培训
-- 第二十三章 科研
---- 第一节 财政学会
---- 第二节 会计学会
---- 第三节 珠算协会
---- 第四节 学术成果
---- 第五节 微机应用
大事记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