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政志

云南民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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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了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退伍军人安置、自然灾害救济、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等。

目录

封面
云南民政志
云南省政区图
题词
-- 赵廷光副省长题词
-- 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玉清题词
-- 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孙康题词
目录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民政建置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职掌
-- 第三节 干部培训
-- 第四节 信访
-- 第五节 图书资料编纂出版
-- 第六节 工作条件逐步改善
第二章 基层政权设置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云南省基层行政组织
---- 一、沿革
---- 二、区乡(镇、坊)闾邻制
---- 三、乡、镇、保、甲制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云南省基层政权建设
---- 一、“边纵”革命根据地及其控制地区的基层政权
---- 二、设区建乡
---- 三、划乡建政
---- 四、政社合一
---- 五、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
-- 第三节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一、农村村民委员会
---- 二、城镇居民委员会
第三章 中华民国时期云南省行政区划
-- 第一节 道、府、厅、州政府
-- 第二节 市、县政府
-- 第三节 特设派出机构
---- 一、殖边督办公署
---- 二、对汛督办
---- 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 第四节 设治局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云南省政区划分
-- 第一节地、州、市、县区划
---- 一、1950年地、州、市、县区划
---- 二、1950年后新设置的县级行政区划
---- 三、撤销的县级建制
---- 四、更名
---- 五、1987年地、州、市、县(区)政区
-- 第二节 地、州、市、县区域调整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 二、国民经济“一五”计划时期
---- 三、国民经济“二五”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
---- 五、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新时期
-- 第三节 省界变更
-- 第四节 边界纠纷调整处理
第五章 优抚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一、优待抚恤
---- 二、旌忠褒扬
---- 三、支前劳军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群众优待
---- 二、国家抚恤
---- 三、优抚对象普查
---- 四、烈士褒扬
---- 五、拥军优属
---- 六、表彰先进
---- 七、优抚事业单位
第六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第一节 安置工作机构
-- 第二节 复员军人安置
-- 第三节 退伍军人安置
-- 第四节 伤残军人安置
-- 第五节 安置工作改革
-- 第六节 思想教育工作
-- 第七节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
第七章 离休、退休人员安置
-- 第一节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 一、政策规定
---- 二、接收安置
---- 三、服务管理
---- 四、住房修建
-- 第二节 地方退休人员安置
---- 一、安置政策
---- 二、安置范围
---- 三、安置管理
第八章 自然灾害救济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一、灾情
---- 二、荒情
---- 三、官府赈灾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历年灾情
---- 二、救灾救济
---- 三、特大灾害救济
---- 四、救灾救济工作改革
第九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一、冬令救济
---- 二、战时难民救济
---- 三、饥民救济
---- 四、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云南分会
--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城镇救济
---- 二、农村救济
---- 三、边疆少数民族救济
---- 四、特殊情况救济
---- 五、“五保”供给
---- 六、扶贫
第十章 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社会福利生产
---- 二、假肢生产
---- 三、社会福利事业
---- 四、残疾人工作
---- 五、收容、遣送、安置
---- 六、安置农场
第十一章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一、法令规定
---- 二、确立婚姻关系办法
---- 三、民族、民间婚姻仪式
--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婚姻登记法规
---- 二、婚姻登记机关
---- 三、婚姻登记办法
---- 四、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二章 殡葬改革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一、云南省殡葬法规和公墓制度
---- 二、殡葬习俗和遗体处理
--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一、殡葬改革
---- 二、殡葬事业单位和管理
---- 三、表彰先进
第十三章 民政事业费管理和民政事业统计与计划
-- 第一节 民政事业费的来源与支出
-- 第二节 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原则及其范围
---- 一、原则和范围
---- 二、发放办法和报销手续
---- 三、有关开支规定
-- 第三节 财务管理与监督
---- 一、机构、人员配备和培训
---- 二、预算管理的发展变化
---- 三、管理制度
---- 四、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 五、财务检查和违纪处理
-- 第四节 民政事业统计
-- 第五节 民政事业计划
第十四章 印支难民安置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
-- 第三节 安置管理
-- 第四节 经费来源及管理使用
附 录
--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拥军优属公约》(1982年12月27日)
-- 云南省人民政府《拥军优属公约》
--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残废军人暂行办法》(1982年8月3日)
-- 云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残废军人暂行办法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对城镇义务兵战士家属进行优待。暂行办法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86年
-- 对城镇义务兵战士家属进行优待暂行办法的请示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改革农村救灾救济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1987年4月20日)
-- 改革农村救灾救济工作会议纪要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工作的通知(1986年2月14日)
--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工作,尽快解决温饱问题的决定(1986年3月14日)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农村五保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1982年12月8日)
-- 农村五保工作试行办法
--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通知
--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区乡体制的通知(1987年12月9日)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云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986年8月1日)
-- 云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 云南省政府优待抗日伤亡军官佐士兵办法(中华民国26年9月8日)
编后记
《云南民政志》编撰职名
《云南民政志》勘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