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志

桂林市象山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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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凡 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 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象山区自然和社会历史与 现状。 二、本志记事时间,上限尽可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至2006年,象山区领导名录及部分照片下 延至2011年。解放前沿用民国纪年及历史纪年,解放后采用公元纪年。文内“解放前‘解放后”系 指1949年1 1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桂林城之前、之后;“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系指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前、之后。 、本志记事地域范围为象山区行政区域。文内“境内”“区境”“辖区”“区内”均指2006年象山 区行政区域。地名采用史事发生时称谓,古今地名有异者在古地名之后括注今名。 四、本志为章节体形式,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志书按科学分类与社 会分工相结合,以科学分类为主的原则设置,突出象山特点。 五、本志所采资料,主要源于历史档案和史籍,以及经核实的口碑资料。数据采用统计部门公 布的资料,统计部门阙如者则选用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史籍资料注明出处,档案及口碑资料不注 明出处 六、本志遵循“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兼录对本地有重要贡献和重要影响的客 籍人物,以卒年为序。烈士表主要收录烈属由象山区政府抚恤的烈士。其他人物表主要收录为辖区 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被自治区(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志领导仅记区委 常委、正副书记,区政府正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区政协正副主席。副处级单位公安象山 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武装部(正团)的正职人名随文记录。 七、本志计量单位,解放前按照历史习惯使用,解放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行 文采用语体文,以第三人称记述。数字及标点符号,采用国家出版物上数字及标点符号用法的 规定。

内容时限: -2006

出版时间: 2013年01月

目录

封面
版权页
《桂林市象山区志》编纂机构及人员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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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行政区划自然环境
-- 第一节 行政区划
-- 第二节 自然环境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
-- 第一节 人口
-- 第二节 计划生育
第三章 农业
-- 第一节 体制改革
-- 第二节 种植业
-- 第三节 养殖业
-- 第四节 农机具
-- 第五节 林业
-- 第六节 水利
-- 第七节 机构
第四章 工业
-- 第一节 工业行业
-- 第二节 工业区
-- 第三节 管理
第五章 建筑房地产
-- 第一节 建筑
-- 第二节 房地产
第六章 城乡建设
-- 第一节 城区规划
-- 第二节 市政基础设施
-- 第三节 功能区建设
-- 第四节 旧城改造
-- 第五节 乡村建设
-- 第六节 机构
第七章 交通邮政电信
-- 第一节 交通
-- 第二节 邮政
-- 第三节 电信
第八章 商贸
-- 第一节 商品市场
-- 第二节 国内贸易
-- 第三节 对外贸易
-- 第四节 仓储
-- 第五节 饮食服务
-- 第六节 机构
第九章 旅游
-- 第一节 风景名胜
-- 第二节 服务设施
-- 第三节 管理
第十章 财税金融
-- 第一节 财政
-- 第二节 税务
-- 第三节 金融
第十一章 经济综合管理
-- 第一节 计划管理
-- 第二节 统计管理
-- 第一节 审计监督
-- 第四节 工商行政管理
-- 第五节 物价管理
-- 第六节 土地管理
-- 第七节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二章 市容环保
-- 第一节 市容管理
-- 第二节 环境保护
第十三章 教育科技
-- 第一节 教育
-- 第二节 科技
第十四章 文化体育卫生
-- 第一节 文化
-- 第二节 体育
-- 第三节 卫生
第十五章 中共象山区地方组织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代表大会
-- 第三节 重要决策
-- 第四节 组织工作
-- 第五节 宣传工作
-- 第六节 统战工作
-- 第七节 纪律检查
-- 第八节 其他工作
-- 第九节 重大社会政治活动
第十六章 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四节 主要丁作
-- 第五节 代表批评和建议
第十七章 政府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施政方式
-- 第三节 政务纪略
第十八章 人民政协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会议
-- 第三节 主要工作
第十九章 民主党派工商联
-- 第一节 民主党派
--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十章 人民团体
-- 第一节 工会
-- 第二节 共青团
--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 第四节 科学技术协会
-- 第五节 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一章 政法
-- 第一节 政法协调机构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第二节 审判
-- 第三节 检察
-- 第四节 公安
-- 第五节 司法行政
第二十二章 军事
-- 第一节 军事组织
-- 第二节 兵役
-- 第三节 民兵预备役
-- 第四节 国防动员
-- 第五节 重要战事
第二十三章 民政
-- 第一节 基层政权
-- 第二节 群众自治组织
-- 第三节 救济
-- 第四节 优抚安置双拥
-- 第五节 最低生活保障
-- 第六节 民间组织管理
-- 第七节 勘界地名
-- 第八节 婚姻管理
-- 第九节 老龄T作
-- 第一节 殡葬管理
-- 第十一节 机构
第二十四章 人事劳动信访
-- 第一节 人事
-- 第二节 劳动
-- 第三节 信访
第二十五章 民族宗教
-- 第一节 民族
-- 第二节 宗教
第二十六章 居民生活民俗方言
-- 第一节 居民生活
-- 第二节 民俗
-- 第三节 方言
第二十七章 人物
-- 第一节 人物传
-- 第二节 人物表
附录
-- 一、文献选编
-- 二、山水游记选录
-- 三、诗词选
-- 四、文化景观文选
-- 五、名寺、名僧纪胜
-- 六、二塘乡第一次土地调查详细表(1992)
索引
后记
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