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法志 第三卷 检察1840-2008

武汉政法志 第三卷 检察184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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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国务 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全面、系统记述 武汉地区政法工作的近现代历史与现状,确保其质量符合地方性、资料性文献 的要求。 二、本志时限,《政法综治卷》以1949年为上限,其余各分卷以1840年为 上限,各卷均以2008年为下限。在某些章节的具体记述中,为了反映事物原 貌,上限下限可适当伸缩,突破下限时,仍对2008年情况作断面记述。 三、本志记述地域范围,以武汉市现行版图为限。对境内的非武汉市政法 单位,略记简况不记活动。 四、根据现行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横排门类。在统一指导思想、统一设计、 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原则下,《武汉政法志》设5个分卷(政法综治、公安、 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既是统一的整体,又各自独立成册。本志采用章节 体,卷下分章、节、目等层次。各卷设综述,反映本局院综合情况;各章设概 述,概括本章全貌;部分章、节设无题序,简述实体。 五、本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每个条目竖记历史,力求主干明晰、 重点突出、据事直书、述而不论。行文力求准确、简洁、朴实、流畅。除引文 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 六、为了详今明古,区分新旧社会不同的专政职能,本志对晚清民国时期情 况单设专章记述,而用较多篇章记述武汉解放以来重点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史实。 七、本志体例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诸体综合运用,志为主体。 八、本志力求反映各门类间的联系、影响和制约关系。在记述同一事物不 同门类或同一门类不同侧面时,采用交叉互见、详此略彼的办法处理。 九、本志对人物的记述,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已故人物选择对武汉 政法工作有重大影响者立传。在世人物采取以事系人或列表、简介等方法入志。 人名除引文外,一般直书姓名。人名前可书表明其身份的职务,不冠褒贬之词。 所记案例或事例涉及的人名大多不录全名。 十、本志录用统计数字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统计部门阙如的,采用业 务部门核实后的数据。使用文字、标点符号、纪年、数字、计量单位等按国家 规定的统一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 立前后简称“建国前”、“建国后”。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前后简称“解放 前”、“解放后”。各种机构、会议、文件等均写全称,如全称太长又多次出现, 首次使用全称时括注简称。 十一、本志资料来源于本市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及各类档案、图书、报刊、 文件以及调查采访实录,一般不注明出处。表格中的注释直接注于其下。鉴于 历史原因,有的资料无法搜集考核而难免缺漏时,则保持本来面貌,、待今后进 一步补充与完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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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政法志》编纂委员会

凡例
目录
综述
第一章 清末及民国时期检察制度
-- 第一节 检察机构
-- 第二节 检察官官等及官俸
-- 第三节 检察事务
第二章 人民检察机关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检察机关历任负责人名录
-- 第三节 检察委员会
-- 第四节 在汉其他检察机关
第三章 职务犯罪侦查及预防
-- 第一节 贪污贿赂侦查
-- 第二节 渎职侵权侦查
-- 第三节 预防职务犯罪
第四章 刑事检察
-- 第一节 审查批捕
-- 第二节 审查起诉
-- 第三节 二审检察
-- 第四节 侦查监督
-- 第五节 刑事审判监督
第五章 监所检察
-- 第一节 看守所检察
-- 第二节 监狱(劳改)劳教检察
-- 第三节 其他监所检察业务
-- 第四节 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 第二节 经济罪案举报
-- 第三节 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第七章 民事行政检察
-- 第一节 抗诉监督
-- 第二节 其他监督
-- 第三节 查办职务违法犯罪
-- 第四节 民事行政检察其他工作
-- 第五节 案例选录
第八章 其他检察工作
-- 第一节 档案管理
-- 第二节 检察统计
-- 第三节 检察技术
-- 第四节 检察网络
-- 第五节 检察调研
-- 第六节 司法警察
第九章 后勤保障
-- 第一节 行政管理
-- 第二节 财务管理
-- 第三节 检察装备
-- 第四节 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章 检察改革
-- 第一节 管理机制改革
-- 第二节 办案方式改革
-- 第三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十一章 检察队伍建设
-- 第一节 班子建设
-- 第二节 队伍管理
-- 第三节 检察宣传
-- 第四节 教育培训
-- 第五节 纪检监察
-- 第六节 争先创优
-- 第七节 离退休干部工作
专 记
-- 一、一般监督
-- 二、对社会改造对象的检察
-- 三、试行提起和参与民事诉讼
-- 四、检察联络(通讯)员
-- 五、特约检察员
-- 六、人民监督员
大事记
市院(署)历任领导人简历
-- 一、市院(署)检察长
-- 二、市院副检察长(正局级)
-- 三、市院巡视员
附 录
-- 一、检察长回忆录
-- 二、文献选编
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