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 场、观点和方法,以存真求实和客观全面为宗旨,贯彻“详今略古”、“古为 今用"的原则,记述隆都的侨史、侨情。 二、本志记述上限不限,下限至2010年。 三、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隆都区(镇)行 政区域。 四、全志横排竖写,事以类从,分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正文设章、 节、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等体裁,以志为主。 五、人物章分人物传和人物录。有较大成就、较大影响或对家乡有较 大贡献的华侨、华人、归侨,在断限内去世的归入人物传,还在世者划入人 物录。人物以生年先后为序进行排列。 六、本志历史称号沿用通称,如清、中华民国,民国前按历史纪年法, 并在后边括号注上公元年代同历史纪年对照;民国后按公元纪年标记。 七、本志采用语体文和记述体。除引用原文外,均以第三人称记述。人 物直书姓名,必须说明身份的,在姓名前冠以职务或职称。 八、记述事物确须使用方言俗字的,将该俗字标上引号并加括号注明 其含义。使用旧地名,必要时加括号注明现名。 九、本志在记述政党时,凡简称“中共”、“党”,均指中国共产党。 十、本志使用简化汉字。志中正文数据,除专用名词,人名、地名和习 惯用语用汉字表示外,其余统计数量、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一律采用 阿拉伯数字。 十一、本志把港澳台同胞作为附录载于正文后,并不是要把港澳台视 为外国,而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港澳台很多人身份上有华侨背景,有些 人是海外国籍身份,有些人属于归侨身份;他们跟海外华侨一样享受同等 的大陆侨务政策;从历史上看,解放前中国政府一直把他们当成华侨看 待;现实中他们长期密切联系和配合侨居世界各地的同乡,进行经济和社 会交往,也关心家乡的繁荣和建设,对家乡也作出很大的贡献,所以有必 要把港澳台同胞的基本情况,附编于正文之后。 十二、基于华侨、华人、归侨和港澳台同胞关系密切,他们对祖国、对 家乡的贡献难免同时涉及,故一并记述,不再单独分述。
内容时限: -2010
出版时间: 2013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