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事志(173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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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乐山市人事志》(以下简称本志)编纂遵循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继承历史,反映现实,有益后世”的原则,突出乐山地域特色和文化特点,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力求做到史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思想性的统一。
内容时限:
1734-2003
出版时间:
2008年10月
目录
封面
乐山市人事志
《乐山市人事志》顾问组
《乐山市人事志》编纂委员会
《乐山市人事志》编辑人员
乐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乐山市人事志》审稿小组人员名单
序
凡例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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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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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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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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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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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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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家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左二)到乐山市检查人事工作,陪同人员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黄泽云(左一)、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蒋先继(右一)、市人事局局长刘义萍(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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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忠(中)到乐山市检查人事工作市人事局局长刘义萍(右)、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曹新力(左)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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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常务副部长尹蔚民(前排中)在乐山市调研,副市长张海波(前左一)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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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副部长何宪(中)到乐山市检查工作省人事厅厅长黄泽云(左)、副市长夏代荣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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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副部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万学远(中)到乐山检查人事工作,省外国专家局局长侯建平(右三)、市人事局局长刘义萍(右二)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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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左)和省编办领导就乐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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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张汉夫(右五)来乐山检查指导工作,省人事厅副厅长姜保山(右四)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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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副部长蒋冠庄(中)、省人事厅副厅长姜保山(左三)来乐山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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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家人事局副局长焦善民(前左三)、省人事局局长梁鸿渝(前左四)考察乐山地区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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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编委办主任金树旺(前左三)、省人事局副局长(编委办主任)杨祝旃(后左一)到乐山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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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办田司长(左四)、省编办副主任阳元凤(左五)视察乐山市人事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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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办王司长(中)来乐山检查人事工作,省编办巡视员阳元凤(左二)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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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军转办主任王树岩(右五)来乐山市检查指导工作,省军转办主任何永兴(右六)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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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国家人事部工资福利局局长别策(前左四)来乐山调研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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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于伟(前左五)、副市长徐建群(前右五)到人事局所属单位视察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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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代荣(左)专题研究人事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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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建乐山地区人事局时干部合影(前左二为局长王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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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地区人事局部分干部合影(前左二为局长王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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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全市人事局长会议(前右七为局长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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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市人事局、编委办领导班子成员合影(左三为局长陈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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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欢送原局长陈友贵(前左七)退休,前左八为新任局长刘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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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召开贯彻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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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承办“乐山市第二届国际龙舟经济交易会人才市场”,省人事厅副厅长姜保山(前左八)、市长余国华(前左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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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命名颁证会的部分优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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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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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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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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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健(前左二)深入招聘会现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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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刘义萍(前右三)深入市高新区企业了解人才需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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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关心女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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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才开发先进单位、优秀创业人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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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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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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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市人事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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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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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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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和干部一起参加《公务员法》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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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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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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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局长陈友贵(前左六)带领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马边彝族自治县石梁乡对口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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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组织干部职工到井研竹园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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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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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到沐川县新繁乡对口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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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附图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行政区划和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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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区划和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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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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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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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县间行政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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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级行政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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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区乡镇街道机关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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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业机构编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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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事业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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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业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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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精简机构与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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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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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改革
第二篇 人事编制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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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事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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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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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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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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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内部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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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科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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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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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县(市、区)人事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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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编制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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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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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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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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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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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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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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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考试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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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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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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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
第三篇 干部来源及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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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录用招聘及整顿“以工代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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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录用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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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整顿“以工代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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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干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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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调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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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调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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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军队转业干部(军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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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朝和民国时期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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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的军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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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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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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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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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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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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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队伍状况
第四篇 行政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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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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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官职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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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领导职务(含中层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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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非领导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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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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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官吏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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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年考与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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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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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奖励、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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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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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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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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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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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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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辞职辞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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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五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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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人才普查与人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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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分级管理与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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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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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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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专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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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拔有突出贡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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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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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评选市级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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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延长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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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落实知识分子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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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职称职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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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称职务设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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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评聘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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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评聘标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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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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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聘任及聘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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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评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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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六篇 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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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培训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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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位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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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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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化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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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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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施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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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专区行政干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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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区“五·七”干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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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地)行政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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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第七篇 工资福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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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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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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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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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几类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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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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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福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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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假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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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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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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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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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津贴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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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养老保险
第八篇 干部退(离)休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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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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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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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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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前或延长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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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特殊贡献者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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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几种人员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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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退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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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退休人员的安置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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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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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离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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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离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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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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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退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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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退职待遇
第九篇 市人事局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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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思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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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廉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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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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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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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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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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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容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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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程序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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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纪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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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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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办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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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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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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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局党组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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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局长主任办公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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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职工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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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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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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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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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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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人事编制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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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行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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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党群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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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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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共青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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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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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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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人事编制工作部分获奖及成果概览
编后记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