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口志

易门县人口志

格式:PDF
费用:12 元
加入购物车

介绍

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客观准确地、实事求是 地反映易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史实。 二、本志主要写人口与计划生育。上起清宣统元年(1909年),下迄公元2009年。 三、资料来源于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史志办、公安局、教育局、妇幼站、防疫站等部 门,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 四、“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用记事本末体。在一年之内的相关条目,书“同 年”、“是年”“本年”、“年内”等词语。 五、本志除引文外,均采用语体文记述。志书依述、记、志、图、表、录通行体例,表 格穿插于正文之间。以横排竖写的方式,本着详近略远,详今略古的原则。概述大事记 置前依序设篇、章、节、目,目按中文数字一、二、三顺序排列,子目以阿拉伯数字1、2、3顺 序排列。列14章48节。 六、记年书写,民国书民国纪年,均在括号内注明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 公元纪年。行文中,所使用“建国前后”均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七、建国以来先后五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指当年7月1日零时统计,历年总人口指年 末人数。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则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起为标准时间。 八、易门矿务局和“313”地质勘探队属县域内单位。县内各个时期的政权机构,按 现在称谓表述。 九、本志力求以类记事,叙而不议,直书其事。对书中提及的人物,不加褒贬之词。 寓观点于材料之中。 十、本志数字、标点符号,书写严格遵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关于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标点符合用法》执行,所记货币及度量衡单位,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规定执行,个别计量单位按历史习惯用法。 十一、由于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变化较大,为节省篇幅、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计生委、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简称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服务站简称计生站,还有铜厂、浦贝、十街 彝族乡均简称铜厂乡、浦贝乡、十街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建立后,简称建国前、建 国后,除首次使用全称外,一般采用简称。

内容时限: 1909-2009

目录

封面
图片
《易门县人口志》编篡组

凡例
目录
版权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人口分布与变动
-- 第一节 人口分布
-- 第二节 人口自然变动
第二章 人口构成
-- 第一节 性别
-- 第二节 年龄
-- 第三节 文化构成
-- 第四节 职业
-- 第五节 户口
-- 第六节 民族
第三章 人口素质
-- 第一节 身体素质
-- 第二节 文化素质
第四章 婚姻家庭和生育
-- 第一节 婚姻
-- 第二节 家庭
-- 第三节 生育
第五章 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
-- 第一节 人口与经济
-- 第二节 人口与社会
-- 第三节 人口与资源环境
第六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行政机构
-- 第二节 事业机构
-- 第三节 乡(镇)村居组计划生育网络建设
-- 第四节 党支部
-- 第五节 群团组织
第七章 计划生育协会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队伍建设
-- 第三节 协会工作
第八章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 第一节 村(居)民自治的性质和做法
-- 第二节 村(居)民自治规范
-- 第三节 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第四节 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章 政策法规
-- 第一节 生育管理
-- 第二节 限制与处罚
-- 第三节 奖励
第十章 宣传教育
-- 第一节 宣传组织内容
-- 第二节 教育培训
-- 第三节 宣传形式
第十一章 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统计
-- 第一节 人口计划
-- 第二节 生育统计
-- 第三节 统计调查
第十二章 技术服务与成果
-- 第一节 技术服务
-- 第二节 药具发放与管理
-- 第三节 优生优育指导与服务
-- 第四节 技术成果
第十三章 管理
-- 第一节 目标管理
-- 第二节 行政管理
-- 第三节 业务管理
-- 第四节 流动人口管理
第十四章 荣誉表彰
-- 第一节 先进集体
-- 第二节 先进个人
-- 第三节 全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
附录
-- 一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试行规定》的通知
-- 二 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易门县贯彻执行(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三 2000年中共易门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四 2003年中共易门县委,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 五 易门县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 六 林佳楣易门行
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