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志法制政务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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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本志全面真实地反映深圳市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着重反映深圳作为我国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的历史地位与作用,为深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内容时限:
1979-2000
出版时间:
2006年01月
目录
封面
照片
编纂委员会
凡例
目录
立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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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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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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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规草案的拟订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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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草案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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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议案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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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规草案的审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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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草案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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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草案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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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规的公布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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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规的修订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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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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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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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规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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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场经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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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主体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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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中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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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行为与市场秩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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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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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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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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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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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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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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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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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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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低工资与欠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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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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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规划与市政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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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及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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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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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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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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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用土地与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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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源及其他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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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内务司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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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群众团体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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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治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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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处携款潜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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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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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察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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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暂住人员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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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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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惩治“黄、赌、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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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司法行政与民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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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科文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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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学技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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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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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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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体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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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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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书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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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民健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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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疗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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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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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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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宗教与侨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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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宗教事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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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归侨侨眷事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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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捐赠公益事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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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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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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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预算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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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领算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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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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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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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政府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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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监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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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综合执法试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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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大工作制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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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代表大会工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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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工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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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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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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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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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规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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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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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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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经济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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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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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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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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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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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外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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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地产、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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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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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管理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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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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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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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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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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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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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教文卫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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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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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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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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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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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规范和监督政府行为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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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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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行政审批与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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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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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政府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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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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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岸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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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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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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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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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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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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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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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司法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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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司法局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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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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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局属及下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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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司法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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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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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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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公证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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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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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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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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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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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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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律师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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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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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事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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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非诉讼业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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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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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涉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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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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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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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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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指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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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劳教与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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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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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教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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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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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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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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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基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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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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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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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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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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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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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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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制宣传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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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创办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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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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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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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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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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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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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司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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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司法队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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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思想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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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理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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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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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团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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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业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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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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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学知识与学历教育
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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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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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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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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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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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罗湖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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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田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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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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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盐田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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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蛇口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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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宝安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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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龙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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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圳市公安边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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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专业公安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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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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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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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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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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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蓝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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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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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民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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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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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场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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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游戏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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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厅、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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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戏院、影剧院、录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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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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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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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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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旧物资回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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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当、拍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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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印刷、刻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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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桑拿、按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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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危险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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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支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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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剧毒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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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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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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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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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治安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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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报警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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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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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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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查禁“黄赌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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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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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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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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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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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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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保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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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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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安联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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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安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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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租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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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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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治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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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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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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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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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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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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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大型企业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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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亚湾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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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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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深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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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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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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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客运车站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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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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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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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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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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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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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打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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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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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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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打击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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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打击跨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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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击跨境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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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击国(区)际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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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击制贩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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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击跨境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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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预审与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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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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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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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理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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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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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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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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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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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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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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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路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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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检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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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除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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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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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速公路、隧道和高架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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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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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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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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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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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通违章、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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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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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防宣传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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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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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众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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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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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防火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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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燃易爆物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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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消防单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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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企业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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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上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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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宅、公共场所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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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防产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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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灭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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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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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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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装备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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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灭火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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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供水和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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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灾信号及通信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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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边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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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耕作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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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线耕作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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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线耕作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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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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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查控、堵截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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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科技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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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侦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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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通信图像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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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算机应用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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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指挥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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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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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思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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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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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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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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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能、形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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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处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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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业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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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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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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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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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立功创模
检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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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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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检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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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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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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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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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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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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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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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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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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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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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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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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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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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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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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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务犯罪检察与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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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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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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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索初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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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报奖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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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贪污贿赂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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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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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处贪污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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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渎职侵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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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处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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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处侵权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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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务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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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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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步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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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与专项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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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靠社会力量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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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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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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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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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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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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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击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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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驻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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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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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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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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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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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申诉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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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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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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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检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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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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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检察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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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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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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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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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痕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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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司法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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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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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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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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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警队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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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思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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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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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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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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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事管理
审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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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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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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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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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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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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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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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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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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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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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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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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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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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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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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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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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犯罪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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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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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姆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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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损害赔偿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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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务纠纷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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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争议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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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身权利纠紛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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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民事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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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经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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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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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破产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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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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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房地产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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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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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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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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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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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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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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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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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事案件的复查与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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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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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减刑与假释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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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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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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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事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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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经济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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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其它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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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审判工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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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立案工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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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判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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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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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审判专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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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审判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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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设施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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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两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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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办公自动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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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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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队伍建设与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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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队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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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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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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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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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制宣传
人事(编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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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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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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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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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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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县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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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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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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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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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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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宝安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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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岗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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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盐田区人事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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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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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才计划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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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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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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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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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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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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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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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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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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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毕业生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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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引进国(境)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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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国(境)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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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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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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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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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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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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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职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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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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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称确认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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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执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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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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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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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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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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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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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人才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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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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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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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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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凭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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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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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人事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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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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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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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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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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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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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干部)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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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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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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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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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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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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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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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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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考核与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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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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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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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流、回避、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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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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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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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辞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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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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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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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特区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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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离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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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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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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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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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企业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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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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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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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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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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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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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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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五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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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定”后的单项机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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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定第六次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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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业机构改革
民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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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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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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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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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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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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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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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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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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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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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宝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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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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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盐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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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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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间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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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团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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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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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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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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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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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介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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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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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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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收容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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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人员收容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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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收香港遣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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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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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界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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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界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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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镇界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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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层政权与群众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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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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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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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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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委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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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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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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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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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岭、生岗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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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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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特区农村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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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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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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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日慰问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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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部队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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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驻港部队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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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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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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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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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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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死亡抚恤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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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属”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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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定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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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伤残评定与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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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件换发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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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烈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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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军队退役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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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兵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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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兵和复员干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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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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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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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军籍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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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教灾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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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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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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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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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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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支援外地赈灾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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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革命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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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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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社会福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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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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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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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社会福利与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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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有奖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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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福利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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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型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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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即开型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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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脑型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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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福利资金管理
外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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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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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外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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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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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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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外事办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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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洲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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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外事接待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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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主要涉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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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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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市贸易发展(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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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外商投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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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圳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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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外事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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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领导人在深外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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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涉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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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荔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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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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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周年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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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年部长级会议”代表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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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本深圳协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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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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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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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外宾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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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间团体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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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驻华使节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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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新闻团组来访
四境外企业团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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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涉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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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外国专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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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专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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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教专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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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领事认证与领事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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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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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事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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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涉外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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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因公出入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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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批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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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规范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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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护照与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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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照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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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证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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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外国人来华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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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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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缔结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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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休斯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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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大利布雷西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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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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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波兰波兹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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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国维埃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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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牙买加金斯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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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多哥洛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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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国纽伦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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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友好城市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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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结好城市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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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其他城市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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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荣誉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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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荣誉市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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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荣誉市民授予
侨务志
--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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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侨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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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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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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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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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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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侨务办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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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侨务办公室
----
五、宝安区侨务办公室
----
六、龙岗区侨务办公室
----
七、盐田区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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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归侨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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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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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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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华侨与归侨侨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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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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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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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代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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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华侨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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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祖居地冠名的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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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深圳籍华侨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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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华侨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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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归侨侨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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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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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落实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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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反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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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 实 “ 侨改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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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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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侨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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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归价价眷知识分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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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归侨侨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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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难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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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护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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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贫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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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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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宣传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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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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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访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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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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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办海外华裔学生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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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涉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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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筹办高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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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办侨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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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侨乡 侨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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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罗湖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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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福田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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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南山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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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盐田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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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宝安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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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龙岗区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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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光明华侨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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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华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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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华侨华人对深圳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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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投身革命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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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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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捐助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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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牵线搭桥的“民间大使”
台湾事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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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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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涉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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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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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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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安县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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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罗湖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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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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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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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宝安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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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龙岗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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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盐田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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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要涉台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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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台胞台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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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台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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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台人员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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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涉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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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去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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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深定居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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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胞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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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台娘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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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涉台人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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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胞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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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赴台人员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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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台胞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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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胞接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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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湾各界要人和团体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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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台胞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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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在深知名台湾籍人士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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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深台经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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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引进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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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台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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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受理台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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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深台科技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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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在深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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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在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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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涉台宣传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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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策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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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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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及省市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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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湾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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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涉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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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涉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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