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土地志

福建省三明市土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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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记载三明市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二、本志沿用方志惯例,以志为主,辅以述、记、图、表、录;按事物性质设章立目;横排纵写;贯古通今,详今略古;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三、本志记述年代,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截至1999年。四、本志涉及组织、机构、官职、单位名称及地名等,均依当时习惯称呼。文字较多的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括注后用简称。

出版时间: 2000年10月

目录

封面
福建省三明市土地志
题词
--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叶继革题词
图片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大楼——龙泉大厦
-- 三明市区一瞥
-- 新建的三明市江滨公同一角
-- 1998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朱亚衍(前排右三)在尤溪开展农村工作和耕地保护情况调研
-- 1996年5月,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叶文鉴(右二)在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张信进的陪同下,到明溪县进行土地“五统一”管理调研
-- 1998年3月,三明市委书记苍震华(前排左二)在尤溪调研农村新村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
-- 1997年3月,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团经(前排右三)、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挺(前排左二)、市委副书记蔡奇(前排右二)参加龙泉大厦奠基仪式
-- 2000年9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叶继革(前排右二)、副市长张志南(前排左一)在市土地便民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 2000年9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叶继革、副市长张志南到市土地管理局调研。图为市土地管理局领导向叶市长、张副市长汇报工作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邱乾春(右三)、副秘书长林加良(右二)与市土地管理局领导在研究土地管理工作
-- 1998年5月,局长张信进(中)、副局长杨瑞清(左一)、章大批(右二)、郑书深(右一)、陈涛(左二)在研究全市土地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 1991年9月全省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
-- 1992年9月三明市举行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投
--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用地供需机制
-- 颁发土地证书,保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
-- 1999年5月25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召开发证大会,向三明市试点单位——贡川镇7个村颁发全省首批《集体土地所有证》。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郑立铭(右二)、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郑书深(右一)参加颁证大会
-- 1990年三明市土地管理局举办“学法用法,爱我国土”知识竞赛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举办“土地与科技”科普宣传活动
-- 三明市土地管理系统开展土地法律知识“进村八户”宣传活动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重视土地理论研究工作。1995年7月三明市土地学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 1998年8月,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开展“为长江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功
-- 沙县夏茂镇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三明市土地管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巡回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 三明市土地管理部门开展“保护耕地惜土如金”群众签名活动
-- 永安大陶口村溪边厝旧宅还耕全景
-- 尤溪县实行统一规划,积极开展土地整理
-- 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建房
-- 1999年6月,三明市土地管理局举办实施新法培训班,全市土地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参加了培训
-- 三明市庆祝《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三明市土地利用规划人员进行野外作业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抓好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先后多次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和三明市委、市政府等各类荣誉称号。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积极开展“三无”乡镇活动
--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认真抓好创建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尤溪县,宁化县先后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 1987年至1998年间使用的五种土地证书
-- 2000年1月,《三明市土地志》通过省土地管理局、市方志委联合验收
-- 民国时期永安的国有土地调查表
-- 民国时期将乐的地契
-- 福建古人类牙齿发现处一清流沙芜狐狸洞
-- 古人类牙齿化石
-- 建于1472年的大田镇东古桥“东溪虹影”胜景
-- 玉华古柱——擎天玉柱
-- 毛泽东在建宁旧居
-- 天湖相溶的金湖风光
-- 三明市政区图
《三明市土地志》编纂委员会
序一
序二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地理环境
-- 第一节 政区沿革
-- 第二节 自然条件
---- 一、地质地貌
---- 二、气候水文
---- 三、土壤植被
---- 四、自然灾害
---- 五、矿藏
第二章 土地资源
-- 第一节 土地面积
-- 第二节 类型分布
-- 第三节 资源评价
-- 第四节 资源利用
-- 第五节 耕地与人口
第三章 土地制度
-- 第一节 封建时代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
-- 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四章 土地赋税
-- 第一节 田赋
-- 第二节 农业税
-- 第三节 农林特产税
-- 第四节 契税
-- 第五节 其他土地税
-- 第六节 土地规费
第五章 地籍管理
-- 第一节 土地调查
-- 第二节 土地登记
-- 第三节 土地定级与估价
-- 第四节 土地统计
第六章 建设用地管理
-- 第一节 用地计划
-- 第二节 土地征用
-- 第三节 特殊用地
-- 第四节 用地审批
-- 第五节 征(拨)地及拆迁安置补偿
第七章 土地规划、保护和开发
--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
-- 第二节 土地保护
-- 第三节 土地开发
第八章 土地法规监察
-- 第一节 土地法规宣传
-- 第二节 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
-- 第三节 土地执法检查
-- 第四节 开展“四无”乡镇活动
-- 第五节 创建“执法模范县”活动
-- 第六节 土地信访
第九章 教育、科研、档案
-- 第一节 职工教育培训
-- 第二节 土地理论研究
-- 第三节 土地科技成果
-- 第四节 微机应用
-- 第五节 土地档案
第十章 机构与队伍建设
-- 第一节 土地管理机构
-- 第二节 队伍建设
-- 第三节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录
附录
-- 附一 名胜古迹
-- 附二 祠记
-- 附三 碑文
-- 附四 行政区划
-- 附五 文件辑录
编后记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