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检察志(1951-1985)

南昌市检察志(195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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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清末时期 光绪三十二年(1986年)九月二十日,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大理院以下各审判厅局附设检察司,设检察官。

内容时限: 1951-1985

目录

封面
南昌市检察志
《南昌市检查志》编审委员会
检察章
-- 第一节 机构沿革
---- 一、清末时期
---- 二、民国时期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二节 刑事检察
---- 一、审查批捕
---- 二、审查起诉
---- 三、出庭公诉
---- 四、侦查监督
---- 五、审判监督
-- 第三节 经济检察
---- 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经济检察
----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经济检查
---- 三、重建以后的经济检察
-- 第四节 法纪检察
---- 一、一般监督
---- 二、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检察
---- 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检察
---- 四、检察通讯员
-- 第五节 监所检察
---- 一、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检察
---- 二、执行法律政策检察
---- 三、再犯罪案件检察
---- 四、申诉不服判决检察
---- 五、社会改造检察
--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