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土地志

大新县土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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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大新县土地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大新县土地资源和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二、《大新县土地志》由序言、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和编后记组成。正文设章、节、目、子目四个层次,共14章,81节,全书50万字。三、《大新县土地志》坚持详今明古原则,重点放在当代上。记述时间上限一般追溯到事业发端,下限至2001年年底,个别事件延至2003年,领导人名录延至2007年3月。书中“解放前”、“解放后”是指1949年12月24日大新县全境解放前后。

出版时间: 2010年10月

目录

封面
大新县土地志
图片
-- 大新县行政区划图
-- 大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2009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左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 2009年3月21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量(右一)在崇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蒙世军(左一)、崇
-- 1997年10月,原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喻国忠局长(左一)到大新县检查、指导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 2000年11月8日,原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张勤铭副局长(左一)在大新县委副书记雷永达(前左二)陪同下,
-- 2007年11月28日,大新县人民政府县长雷多荣(现任县委书记,右二)、县委副书记黄能显(左二)、县
-- 2010年12月19日,大新县人民政府县长黄巧(右三)在昌明乡上古屯地质灾害安置点检查指导工作。
-- 2007年12月25日,《大新县土地志》评审验收会在大新县召开。
-- 2007年11月,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苏少华副局长(右二)在大新县国土资源局钟声远局长(右一)陪同下,到
-- 2007年12月,大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甘有潭(中)召集国土、计划、建设三个部门领导到实地研究有关项目
-- 2005年6月25日,大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奕文(左四)与县国土资源局领导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1993年3月,大新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会议在县城召开。
-- 占地23.3456公顷的大新县县城国境二级公路(含公路两边居民开发用地)于1996年4月25日动工兴
-- 1989年11月6日,大新县首次农村住宅土地使用权发证大会在那岭乡那岭村召开。
-- 大新县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会议于1993年5月在县城召开。
-- 1998年11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到大新县进行耕地开垦项目验收。
-- 2002年第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在县城举行。
-- 大新县城区土地定级估价验收会于2001年12月在县城召开。
-- 大新县组织拆除违章违法建筑物,积积开展土地监察工作。
-- 1991年6·25首次“土地日”座谈会会场。
-- 2005年6月23日,大新县中小学生“珍惜土地”演讲比赛在县城举行。
-- 2008年7月12日,大新县国土资源系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 2008年,大新县国土资源系统迎“七·一”气排球比赛。
-- 2002年6月,大新县国土资源局组队参加南宁地区首届国土资源杯篮球比赛。
-- 竖立在醒目处的大新县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
-- 标准的永久性大新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标志牌。
-- 中国广西与越南53号界碑。
凡例
序言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位置 建置 区划
-- 第一节 县域位置
-- 第二节 建置沿革
-- 第三节 行政区划
第二章 土地自然环境
-- 第一节 地质
-- 第二节 地貌
-- 第三节 气候
-- 第四节 水文
-- 第五节 土壤
-- 第六节 植被
第三章 土地资源
-- 第一节 土地总面积
-- 第二节 耕地
-- 第三节 园地
-- 第四节 林地
-- 第五节 牧草地
-- 第六节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 第七节 交通用地
-- 第八节 水域
-- 第九节 未利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
-- 第一节 土地所有制
--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
第五章 土地市场
-- 第一节 土地买卖
-- 第二节 土地一级市场
-- 第三节 土地二级市场
-- 第四节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 第五节 地价
第六章 土地赋税费
-- 第一节 田赋
-- 第二节 农业税
--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 第四节 其他税
-- 第五节 土地管理费
-- 第六节 土地承包费
第七章 土地调查与地籍管理
-- 第一节 土地陈报与查田定产
-- 第二节 土壤普查
-- 第三节 土地概查
-- 第四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第五节 城镇地籍调查
-- 第六节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 第七节 土地登记
-- 第八节 “四低”“四荒”农业资源调查
-- 第九节 林业资源调查
-- 第十节 土地证书年检
第八章 土地规划
--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划
--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 第四节 农业用地规划
-- 第五节 其他用地规划
第九章 征拨用地管理
-- 第一节 国家建设征地
-- 第二节 集体建设拨地
-- 第三节 城乡个人住宅用地
-- 第四节 征拨用地面积与征地实务
-- 第五节 征地补偿与安置
-- 第六节 全程管理
第十章 土地保护
-- 第一节 耕地治理
-- 第二节 坡地保护
-- 第三节 改造中低产田
-- 第四节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 第五节 落实“保护耕地四项目标责任制”
-- 第六节 兴建水利工程保护耕地
第十一章 土地开发
-- 第一节 耕地开发
-- 第二节 林地开发
-- 第三节 园地开发
-- 第四节 工、矿用地开发
-- 第五节 交通用地开发
-- 第六节 城镇用地开发
-- 第七节 开发区与成片用地开发
-- 第八节 德天瀑布旅游景点用地开发
第十二章 土地监察
-- 第一节 监察机制
-- 第二节 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
-- 第三节 清查干部职工“三违”建私房
-- 第四节 及时查处违法用地
-- 第五节 执法检查
-- 第六节 创建“三无”乡镇
-- 第七节 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 第八节 土地信访
第十三章 宣传 档案 财务 统计
-- 第一节 土地宣传
-- 第二节 土地档案
-- 第三节 土地财务
-- 第四节 土地统计
第十四章 机构 队伍
-- 第一节 机构设置
-- 第二节 队伍建设
--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
附录
编后记
编审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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