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志

福州市检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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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一、本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取裁史料。二、本志上限尽量追溯到近代检察制度的发端,下限到1997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三、本志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采用图、志、表、记、录等综合体裁,按第三人称书写。章前设概述、大事记,各项检察业务设章、节,全志分八章三十三节。

目录

封面
图片
-- 许振平
-- 王彬
-- 王洪祥
-- 袁士杰
-- 张恒升
-- 项文生
-- 李孙英
-- 陈义兴
-- 鲍希贤
-- 李新华
-- 缪胜
-- 陈福生
-- 戴聿琼
-- 张铁军
-- 陈天灯
-- 林贻华
-- 1952年—1954年,福州市检察署张如谋(左四)选调到沈阳参加审判日本战犯时与部份检察干部合影。
-- 1953年,福州市检察署通讯员会议合影。
-- 1958年,福州市检察院表彰会合影。
-- 1963年度福州市五好检察十部评比给奖大会合影。
-- 第七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福建代表留影
-- 项文生检察长(右二)参加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时在天安门城楼留影
-- 项文生、袁士杰、张恒升同志合影留念
-- “文革”前福州市检察院部份检察干部合影
-- 1985年11月30日高检院杨易辰检察长视察福州市院时与全体干警合影
-- 李孙英检察长(第5排右起第14位)参加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
-- 1996年7月8日.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义兴同志(第3排右起第8位)参加第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 1997年12月23日,陈义兴检察长(前排右起第8位)与我市14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
-- 198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到福州市院视察工作(第一排左起中共福州市委副书记金能筹、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明枢、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启彤,高检院检察长刘复之、福州市长洪永世)
-- 1992年8月,高检院梁国庆副检察长(中)在马尾检察院座谈
-- 1992年11月,高检院肖扬副检察长(右三)在乌山宾馆与中共福州市委领导座谈
-- 1992年7月,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在福州市检察院召开现场办公会,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等领导参加。
-- 1994年11月,省院郑义正检察长(左三)市院李孙英检察长(左二)接待埃及总检察长阿拉比先牛一行来访
-- 1995年10月,华东十市检察机关第八次协作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 1995年2月,高检院陈明枢副检察长(前排左五)来院看望干警并与院、处领导合影
-- 1995年12月27只,省院郑义正检察长、市院李孙英检察长为新成立的鼓山地区检察院授牌
-- 1996年7月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赵学敏(前排左六)、省院检察长郑义正(前排左五)、市委副书记吴文达(前排左七)与参会人员合影
-- 1996年9月,福州市院举办修改后刑诉法研讨班,两级院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
-- 1997年4月,高检院副检察长张穹(左六),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赵学敏(左五),省院检察长郑义正(左七),副检察长毕振东(左八),市委副书记王文贵(左四)与福州市院部份干警合影。
-- 1997年9—11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检察院工作进行全面评议
-- 1998年2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十佳检察官”“十佳专业能手”表彰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义正、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省季政法委副书记陈元春及福州市五套班子领导到会指导
-- 1995年3月福州市检察院综合大楼落成剪彩。
-- 福州市检察院综合办公楼
-- 福州市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大要案情况
-- 福州市检察院党纽扩大会
--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
-- 福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研究案情
-- 一九五七年郑家安谋财害命案庭审情况
-- 预审
-- 出庭支持公诉
-- 法医病理分析
-- 特审室监视
-- 电脑室
《福州检察志》编纂委员会
福州检察志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机构
-- 第一节 清至民国时期机构
-- 第二节 市人民检察院
-- 第三节 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 第四节 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章 刑事检察
-- 第一节 审查批捕
-- 第二节 审查起诉
-- 第三节 出庭公诉
-- 第四节 侦查监督
-- 第五节 审判监督
第三章 经济检察
-- 第一节 贪污案件检察
-- 第二节 贿赂案件检察
-- 第三节 其他经济罪案检察
第四章 法纪检察
-- 第一节 侵权案件检察
-- 第二节 渎职案件检察
-- 第三节 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检察
-- 第四节 一般违法案件检察
第五章 监所检察
-- 第一节 看守所检察
-- 第二节 劳改场所检察
-- 第三节 劳教场所检察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 第一节 信访受理
-- 第二节 控告案件检察
-- 第三节 申诉案件检察
-- 第四节 经济罪案举报
-- 第五节 历史老案复查
第七章 其他检察业务
-- 第一节 林业检察
-- 第二节 民事行政检察
-- 第三节 检察技术
-- 第四节 调查研究和检察理论研究
-- 第五节 综合文秘
-- 第六节 检察装备
第八章 检察队伍建设
-- 第一节 党的组织建设
-- 第二节 干部管理
-- 第三节 奖惩
-- 第四节 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