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政机构沿革

河北民政机构沿革

格式:PDF
费用:32 元
加入购物车

介绍

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书为河北省民政机构历史资料书。主要记载了1645年清朝建直隶 省(今河北省)350多年以来,全省民政机构沿革、人员编 制、业务范畴和 主要领导更迭变迁的历史,并按照“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着重记 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民政机构的发展现状,突出反映了社会主义 民政工作的新特点。 二、本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按照横 排竖写的记述方法,秉笔直书,不加褒贬,不予议论,寓立场、观点于材料 之中。对历史上曾经归属民政部门管理的机构和职能,随着机构的设立、撤 销、合并而予以记述,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当时民政工作的基本全貌。 三、本书以河北省的现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以文为主,辅以表。1949 年8月1日之前的,按当时的行政区划记述。察哈尔省、热河省按所辖的行 政区域单独设章 。国家民政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特别行政区)民政机构设置情况均在附录中记述。 四、本书上限始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直隶行省建立,下限截止到 2002年12月底。在此期间,按照时间顺序,承前启后,力求不间断。对于 需要延伸续写的,记述时适当进行了延记。

内容时限: 1645-2002

出版时间: 2006年01月

目录

封面
版权
编纂委员会
凡例

目录
概述
上编 旧政权民政机构
-- 第一章 清代直隶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道民政官员设置
---- 第三节 府(直隶州、厅)民政官员设置
---- 第四节 县民政机构
-- 第二章 北洋政府直隶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道(府、直隶州、厅)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三章 国民政府河北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乡镇民政机构
-- 第四章 日伪河北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道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乡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中编 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民政机构
-- 第五章 冀中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六章 冀南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七章 冀鲁豫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八章 冀热辽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九章 冀察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十章 冀晋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一章 察哈尔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二章 热河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旗)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政府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三章 冀东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四章 太行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五章 冀热察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旗)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六章 北岳区民政机构
---- 第一节 行署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下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政机构
-- 第十七章 察哈尔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专署、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公所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八章 热河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政府民政人员设置
-- 第十九章 河北省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省民政机构
---- 第二节 市民政机构
---- 第三节 县(市、区)民政机构
---- 第四节 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机构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