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封建土地制度 有关土地制度的记载,最早见于明嘉靖《浦江志略》,东汉威寇将军杨茂封乌伤新阳乡侯(其地在本县)。隋开皇九年(589),兖州 总管黄苾随妇翁吴英退隐浦阳,宅基后为唐天宝十三年的县治基地,其当时占地之夥,可以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