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志( 1949 "-' 2 0 16 ) )) (以下简称"本志"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客观地记载本县农业发展变化的历史和现状。二、本志断限,上限自1949 年8 月于都解放、同年10 月新中国成立后县设立农业主管机构开始,数据及主要史实下限至2016年12 月底,历时68 年。科级干部任免、农业和粮食工作中发生的较大事件延至出版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