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志

秀屿区志

内容时限
2002-2008
出版时间
2015年01月
编者
莆田市秀屿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25 元

简介

凡 例 一、《莆田市秀屿区志》简称《秀屿区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存 真求实的原则,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客观记述秀屿区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 方面状况。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相统一。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 二、本志为秀屿区首轮志书。记述时间自2002年开始,有的追溯至事物发端,下 限至2008年;大事记及照片延至2015年9月。 三、本志记述地域为莆田市秀屿区(含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莆田市湄洲 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文时称区域内或境内,包括笏石镇、东庄镇、东峤镇、埭头镇、 平海镇、南日镇、月塘乡、忠门镇、东埔镇、山亭乡、湄洲镇。 四、本志设序、概述、特载、大事记,继以专业志28章、专记、附录、编纂始末。 专业志设章、节、目,少数内容庞杂的增设细目等。 五、本志之中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专业志为主要组成部分,采取以 类系事、横排竖写方式记述。章内无题概述主要记述2002年以前该章的基本概况;章、 节、目等层次主要记述2002 -2008年发展和现状。 六、人物坚持生不入传原则。立传人物不分类,以生年顺序排列;以本区籍为主, 兼收外区籍寓居人物。其他人物采取以事系人的方法,分别在各章中记述。 七、本志文体采用现代汉语规范语体文,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凡历史纪年、 地理名称、机构名称、官职名称等均以当时历史习惯称呼。民国以前纪年用括号注明公 元纪年(省去“公元”两字)。农历日期前加“农历”两字。地理名称注明今地名或用 今地名。 八、本志所用数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采用旧郡县志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后,以统计部门统计资料为准。统计部门没有数字的,以业务部门统计数字 为准。 九、本志所用计量单位除史料的计量单位不宜换算外,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规定书写,行文中不使用计量单位符号。 十、本志资料来自各级档案馆(室)、图书馆、博物馆、谱牒和有关文献书刊,经 鉴别核实后载入,书中一般不注明出处。

目录 共 601 项

封面
版权页
图片
编纂委员会
序一
序二
凡例
目录
概述
特载
大事记
第一章 政区
  • 第一节 境域 隶属
    • 一、境域
    • 二、隶属
  • 第二节 行政区划
    • 一、宋至清代区划
    • 二、民国时期区划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
  • 第三节 乡镇
    • 一、笏石镇
    • 二、东庄镇
    • 三、东峤镇
    • 四、埭头镇
    • 五、平海镇
    • 六、南日镇
    • 七、月塘乡
    • 八、忠门镇
    • 九、东埔镇
    • 十、山亭乡
    • 十一、湄州镇
第二章 自然环境
  • 第一节 自然地理
    • 一、地质 地貌
    • 二、气候 物候
  • 第二节 自然资源
    • 一、矿产资源
    • 二、生物资源
    • 三、水资源
  • 第三节 自然灾害
    • 一、风灾
    • 二、水灾
    • 三、旱灾
    • 四、雷暴
    • 五、震灾
  • 第四节 环境质量
    • 一、空气环境质量
    • 二、水环境质量
    • 三、声环境质量
    • 四、海域环境质量
  • 第五节 环境保护
    •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 二、城镇生态环境保护
    • 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 四、环保监察
    • 五、污染治理
    • 六、机构
  • 第三章 国土资源 人口
  • 第一节 国土资源
    • 一、国土规划
    • 二、土地保护与开发
    • 三、国土资源管理
  • 第二节 人口
    • 一、人口状况
    • 二、姓氏渊源
    • 三、计划生育
    • 四、机构
第四章 海洋与渔业
  • 第一节 海洋环境与资源
    • 一、海域资源
    • 二、海岛资源
    • 三、海洋水文资源
    • 四、海水养殖资源
    • 五、海洋捕捞资源
  • 第二节 海洋生态保护
    • 一、海洋环境监测
    • 二、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
    • 三、生态养殖区与养护
    • 四、渔业资源增殖保护
  • 第三节 水产养殖业
    • 一、水产养殖
    • 二、水产病害防治
  • 第四节 海洋捕捞与渔港建设
    • 一、海洋捕捞生产
    • 二、捕捞器具与作业
    • 三、渔港建设
    • 四、养殖加工
  • 第五节 机构
第五章 城乡建设
  • 第一节 城乡建设规划
    • 一、城区规划
    • 二、村镇规划
  • 第二节 市政建设
    • 一、道路建设
    • 二、公用事业
    • 三、园林绿化
    • 四、环境卫生
  • 第三节 建筑与房地产
    • 一、建筑业
    • 二、房产业
    • 三、房地产管理
  • 第四节 镇村建设
    • 一、集镇建设
    • 二、乡村建设
  • 第五节 城乡建设管理
    • 一、市容管理
    • 二、城管执法
    • 三、机构
第六章 交通 港口 邮电
  • 第一节 交通
    • 一、交通设施
    • 二、交通运输
    • 三、交通安全监督
    • 四、交通管理
  • 第二节 海湾
    • 一、兴化湾
    • 二、平海湾
    • 三、湄洲湾
  • 第三节 港口
    • 一、秀屿港
    • 二、东吴港
    • 三、文甲港
    • 四、湄洲宫下港
    • 五、南日岛港
    • 六、石城港
    • 七、东潘港
    • 八、前海港
    • 九、后海港
  • 第四节 渡口
    • 一、渡口概况
    • 二、渡口建设
    • 三、渡口管理
  • 第五节 邮政
    • 一、邮递线路
    • 二、邮政业务
    • 三、邮政设施
    • 四、机构
  • 第六节 通信
    • 一、固定电话
    • 二、移动电话
    • 三、数字通信
    • 四、无线电管理
    • 五、通信机构
第七章 工业
  • 第一节 传统工业
    • 一、手工业
    • 二、蒸笼业
    • 三、船舶修造
  • 第二节 盐业
    • 一、莆田盐场
    • 二、其他盐场
  • 第三节 工业
    • 一、概况
    • 二、工业门类
    • 三、重点企业
  • 第四节 工业园区
    • 一、笏石工业园区
    • 二、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
    • 三、上塘珠宝城
    • 四、福建1NG产业园
    • 五、工业生产安全监督
第八章 农业与农村经济
  • 第一节 种植业
    • 一、粮食作物
    • 二、经济作物
    • 三、新品种推广
    • 四、新技术推广
  • 第二节 林业
    • 一、林地资源
    • 二、植树造林
    • 三、森林保护
    • 四、林业管理
  • 第三节 畜牧业
    • 一、畜禽饲养
    • 二、饲料
    • 三、疫病防治
  • 第四节 水利与农业机械
    • 一、水利工程
    • 二、防汛抗旱
    • 三、农业机械
  • 第五节 行政管理
    • 一、区级机构
    • 二、基层机构
第九章 财政 税务
  • 第一节 财政
    • 一、财政体制
    • 二、财政收入
    • 三、财政支出
    • 四、财政管理
    • 五、财政监督
    • 六、国有资产管理
    • 七、机构
  • 第二节 国税
    • 一、税制
    • 二、国税征收
    • 三、税收管理
    • 四、机构
  • 第三节 地税
    • 一、税收征管
    • 二、机构
第十章 商贸 金融
  • 第一节 商业贸易
    • 一、粮食购销
    • 二、粮食储运
  • 第二节 商品流通
    • 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二、供销 服务
  • 第三节 对外经济贸易
    • 一、招商引资
    • 二、对外贸易
    • 三、管理机构
  • 第四节 金融
    • 一、中国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 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 三、中国工商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 四、中国农业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 五、秀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六、福建兴业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 七、金融担保公司
第十一章 综合经济管理
  • 第一节 统计管理
    • 一、统计调查
    • 二、统计服务
    • 三、统计监督
    • 四、机构
  • 第二节 审计
    • 一、财政财务审计
    • 二、经济责任审计
    •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 四、机构
  •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 一、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 二、市场监管
    • 三、经济合同管理
    • 四、商标广告管理
    • 五、机构
  • 第四节 物价管理
    • 一、价格监管
    • 二、价格鉴证
    • 三、机构
  • 第五节 质量技术监督
    • 一、质量管理
    • 二、机构
  • 第六节 安全管理
    • 一、安全事故查处
    • 二、机构
第十二章 中共地方组织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一、领导机构
    • 二、工作机构
  • 第二节 重要党务会议
    • 一、党员代表大会
    • 二、区党委重要会议
  • 第三节 组织工作
    • 一、组织工作
    • 二、党员干部培训
    • 三、老干部工作
  • 第四节 宣传工作
    • 一、社会宣传工作
    • 二、思想政治工作
    • 三、精神文明建设
  • 第五节 统战工作
    • 一、党外干部培养与退休干部管理
    • 二、宗教事务与海外联谊
    • 三、多党合作与民族事务
  • 第六节 纪检 监察
    •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 二、党风党纪教育
    • 三、党风廉政建设
    • 四、案件查处
    • 五、执法监察
    • 六、纠正不正之风
    • 七、机关效能建设
    • 八、机构
  • 第七节 其他党务
    • 一、党校教育
    • 二、党史研究
    • 三、信访工作
第十三章 人大地方组织
  • 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代表选举
    • 一、组织机构
    • 二、代表选举
  • 第二节 重要会议
    • 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 三、人大常委会会议
  • 第三节 主要工作
    • 一、议案征集与办理
    • 二、视察与执法
第十四章 地方人民政府
  • 第一节 机构
    • 一、建区前政府组织
    • 二、领导机构
    • 三、工作机构
  • 第二节 重要会议
    •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
    • 二、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
    • 三、区长办公会议
  • 第三节 政务纪要
    • 一、经济建设
    • 二、招商引资
    • 三、社会事业建设
  • 第四节 政务管理
    • 一、依法行政
    • 二、政务公开
    • 三、效能建设
第十五章 政协地方组织
  • 第一节 机构
    • 一、领导机构
    • 二、工作机构
  • 第二节 政协委员会
    • 一、委员构成
    • 二、全体委员会议
    • 三、常务委员会会议
  • 第三节 主要工作
    • 一、参政议政
    • 二、民主监督
    • 三、提案办理
    • 四、文史工作
    • 五、联谊活动
第十六章 民主党派 团体
  • 第一节 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二节 民主同盟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三节 农工民主党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四节 民主建国会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五节 致公党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六节 九三学社秀屿区支部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主要活动
  • 第七节 工会
    • 一、代表大会
    • 二、组织机构
    • 三、主要活动
  • 第八节 共青团
    • 一、代表大会
    • 二、组织机构
    • 三、主要活动
  • 第九节 妇女联合会
    • 一、妇女代表大会
    • 二、组织机构
    • 三、主要活动
  • 第十节 其他团体
    • 一、残疾人联合会
    • 二、台湾同胞联谊会
    • 三、计划生育协会
    • 四、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五、社会科学联合会
    • 六、工商业联合会
第十七章 政法
  • 第一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一、宣传教育
    • 二、专项斗争
    • 三、重点整治
    • 四、平安建设
    • 五、机构
  • 第二节 公安
    • 一、社会治安管理
    • 二、政治保卫
    • 三、户政管理
    • 四、道路交通管理
    • 五、消防管理
    • 六、机构
  • 第三节 检察
    • 一、侦查监督
    • 二、公诉
    •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四、反渎职侵权
    • 五、民事行政检察
    • 六、控告申诉检察
    • 七、机构
  • 第四节 审判
    • 一、信访受理与立案
    • 二、刑事审判
    • 三、民商事审判
    • 四、行政审判
    • 五、案件执行
    • 六、审判监督
    • 七、机构
  • 第五节 司法
    • 一、法制宣传
    • 二、人民调解
    • 三、法律服务
    • 四、机构
第十八章 军事
  • 第一节 军事设施
    • 一、城堡
    • 二、寨堡
  • 第二节 驻军
    • 一、古代驻军
    • 二、民国时期驻军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军
  • 第三节 地方武装
    • 一、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武装
  • 第四节 民兵
    • 一、组织建设
    • 二、军事训练
    • 三、军民共建
  • 第五节 人防工程
    • 一、工程设施建设
    • 二、人防应急准备
  • 三、人防宣传教育
    • 四、管理机构
  • 第六节 兵事纪略
    • 一、古代兵事
    • 二、近现代兵事
第十九章 民政
  • 第一节 拥军优抚安置
    • 一、支前
    • 二、拥军
    • 三、优待抚恤
    • 四、退伍安置
    • 五、移民安置
  • 第二节 基层建设
    • 一、基层政权
    • 二、社区建设
  • 第三节 救济救助扶贫
    • 一、赈灾救济
    • 二、社会救助
    • 三、最低生活保障
  • 第四节 社会福利
    • 一、福利事业
    • 二、福利企业
  • 第五节 婚姻与社团登记
    • 一、婚姻登记
    • 二、社会团体管理
  • 第六节 老区与老年人工作
    • 一、老区工作
    • 二、老年人工作
  • 第七节 勘界与地名管理
    • 一、界线勘定
    • 二、地名管理
  • 第八节 殡葬管理
    • 一、殡葬设施
    • 二、殡葬管理
第二十章 人事 劳动
  • 第一节 编制管理
    • 一、行政机关编制管理
    • 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调控
    • 四、管理机构
  • 第二节 人事管理
    • 一、干部招聘与调配
    • 二、干部管理
    • 三、军转干部与退伍兵安置
    • 四、离休退休人员管理
  • 第三节 劳动就业
    • 一、劳动就业与培训
    • 二、劳动力管理
    • 三、劳动监察
    • 四、劳动争议仲裁
  • 第四节 社会保障
    • 一、养老保险
    • 二、失业保险
    • 三、基本医疗保险
    • 四、工伤保险
    • 五、生育保险
    • 六、职工最低工资保障
第二十一章 教育
  • 第一节 学前教育
    • 一、园所设置
    • 二、教养保育
    • 三、园所选介
  • 第二节 小学教育
    • 一、学校设置
    • 二、教育教学
    • 三、学校选介
  • 第三节 中学教育
    • 一、学校设置
    • 二、教育教学
    • 三、学校选介
  • 第四节 职业教育
    • 一、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 二、职业技术培训
    • 三、学校简介
  • 第五节 成人教育
    • 一、扫盲教育
    • 二、文化技术教育
    • 三、学历教育
  • 第六节 教育管理
    • 一、教育经费管理
    • 二、师资管理
    • 三、学校管理
    • 四、教育督导
    • 五、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章 文化体育
  • 第一节 文化
    • 一、文娱场所
    • 二、文艺与作品
    • 三、群众性文艺
    • 四、文物保护
    •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
    • 六、民间文学
    • 七、档案 史志
    • 八、文化管理
  • 第二节 体育
    • 一、场所与设施
    • 二、竞技体育
    • 三、群众性体育
第二十三章 妈祖文化
  • 第一节 妈祖文化由来与内涵
    • 一、妈祖身世
    • 二、妈祖文化内涵
  • 第二节 妈祖文化传播
    • 一、民间宫庙文化传播
    • 二、封号
    • 三、匾额
  • 第三节 文物古迹
    • 一、宫庙建筑
    • 二、其他文物遗存
  • 第四节 祭典活动与民俗风情
    • 一、祭祀典礼
    • 二、民俗风情
  • 第五节 典籍文献
    • 一、志乘
    • 二、文献资料
    • 三、诗歌与楹联
    • 四、经文与戏剧
    • 五、妈祖信俗名录
第二十四章 科技 卫生
  • 第一节 科学技术
    • 一、科学普及活动
    • 二、科技培训
    • 三、地震活动与测报
    • 四、机构
  • 第二节 卫生
    • 一、疾病防治与妇幼保健
    • 二、公共卫生
    • 三、卫生行政管理
    • 四、民营医疗选介
    • 五、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十五章 旅游
  • 第一节 景区
    • 一、笏石景区
    • 二、东庄景区
    • 三、东峤景区
    • 四、埭头景区
    • 五、平海景区
    • 六、南日岛景区
    • 七、月塘、忠门、东埔、山亭景区
    • 八、湄洲岛景区
  • 第二节 摩崖题刻
    • 一、大蚶山
    • 二、湄洲岛
    • 三、莆禧紫霄洞
    • 四、象山
    • 五、青峰岩
    • 六、鹭峰寨、朝阳山
  • 第三节 机构
第二十六章 外事 侨港澳台事务
  • 第一节 侨居地
    • 一、华侨分布
    • 二、华侨从业
    • 三、社团组织
  • 第二节 爱国爱乡
    • 一、捐资公益事业
    • 二、侨资氽业
  • 第三节 侨务工作
    • 一、侨法宣传
    • 二、维护侨胞权益
    • 三、机构
  • 第四节 对台事务
    • 一、台胞分布
    • 二、经济文化交流
    • 三、权益保护
  • 第五节 秀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 一、组织
    • 二、主要活动
第二十七章 宗教 习俗
  • 第一节 宗教
    • 一、沿革
    • 二、宗教管理
  • 第二节 社会习俗
    • 一、节 令习俗
    • 二、礼仪习俗
    • 三、生活习俗
    • 四、文明新风
第二十八章 人物
  • 第一节 人物传
  • 第二节 人物表
    • 一、历代进士表
    • 二、烈士英名表
    • 三、先进人物表
    • 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表
    • 五、职官表
专记
  •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
附录
编纂始末
供稿人员、摄影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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