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志书严格按照“《中国曲艺志》地方卷体例(草案)”所规定的部类和分类项目实事求是地撰写记述。全卷分为综述、图表、志略、传记四大部类,并以此顺序排列。 2、本志时限:上限不限,下限截至1990年底。个别地方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