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民政志

新沂民政志

内容时限
0000-1999
出版时间
1999年12月
编者
新沂市民政局
格式
PDF
费用
12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新沂民政工作的发展与现状。包括优待抚恤、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地名管理、社团登记管理等。

目录 共 213 项

封面
新沂民政志
新沂民政志编纂机构
序
图片
  • 宿北大战纪念碑
  • 马陵山烈士事迹陈列馆
  • 军供大楼外景
  • 徐州广慈医院
  • 建设中的新沂市殡仪馆一角
  • 先进集体
  • 绿化达标单位
  • 一九九○年四月一日新沂市建立大会会场
  • 省市领导为建市揭牌
  • 新沂市人民欢迎驻新威武之师参加云南老山轮战凯旋归来(一九八五·七)
  • 驻军医务人员下乡为老人查病治病
  • 新沂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三日在市第一招待所召开
  • 市扶贫工作会议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
  • 徐州市殡必经验交流会在新沂举行(一九八八年元月)
  • 市红白理事会在科委礼堂召开
  •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一日新沂市召开贯彻《江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大会在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图为大会主席台
  • 先进集体
  • 徐州市委副书记五稳卿(右四)副市长丁养华(右三)等一行在新沂市委书记郭希忠(左四)陪同下在港头镇敬老
  • 怡养天年一暼
  • 徐州市委副市长汪为群、唐朝双在城岗乡慰问敬老院老人
  • 新沂市民政局干部向敬老院老人赠春节礼品 图为与阿湖镇敬老院老人合影
  • 市领导陪民政部救灾司领导视察墨河乡福利裘皮工艺厂
  • 民政部刘宝其司长在新沂慰问困难户(一九九五年一月)
  • 省民政厅副厅长程韶韵在新沂慰问困难户五保户(一九九五年一月)
  • 徐州市副市长苗敬柱在新沂看望困难户
  • 市领导吴淑芬、陆振民等春节向困难户送食品
  • 沈怀民局长春节向困难户送节日礼品
  • 民政部副部长范宝俊、副省长姜永荣在听取我市八月四日至六日受灾情况汇报
  • 江苏省救灾建房现场会在新沂召开(一九九三年十月)
  • 市领导唐朝双、刘秀达察看棋盘村灾民新建房层(一九九三年十月)
  • 徐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洪亮(右二)来新沂察看灾情。(一九九三年十月)
  • 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 先进集体
  • 奖状
  •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首发式现场(一九九八年一月)
  • 奖状
  • 先进单位
  • 编委全体人员
目录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民政机构设置沿革
  • 第一节民国时期民政机构
    • 一、民国县政府民政机构设置
    • 二、潼、宿民主政府民政机构
  • 第二节建国后民政机构
  • 第三节局址变迁
第二章行政区划与建置沿革
  • 第一节政区、人口
  • 第二节历代政区隶属沿革
  • 第三节民国期间政区隶属沿革
    • 一、县治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
    • 二、县以下行政区划设置
  • 第四节建国后政区建置沿革
    • 一、县行政区划建置沿革
    • 二、区、乡镇(公社)行政区划演变
第三章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建国前基层政权设置
    • 一、民国政府基层政权设置
    • 二、日伪时期基层政权设置
    • 三、民主政府基层政权设置
  • 第二节建国后基层政权建设
    • 一、基层政权设置沿革
    • 二、基层选举
  • 第三节村民自治建设
    • 一、成立贯彻《村委会组织法》领导机构
    • 二、先行试点、总结经验
    • 三、创建村民示范村
第四章优待抚恤
  • 第一节优待抚恤
    • 一、优抚机构沿革
    • 二、优抚对象普查登记
    • 三、群众优待
    • 四、国家抚恤
  • 第二节双拥工作
    • 一、双拥机构与职责
    • 二、拥军活动
  • 第三节烈士褒扬
    • 一、烈士传
      • 王东楼(1901-1933)
      • 王守宽(1905-1930)黄景武(1906-1930)
      • 赵存祯(1919-1944)
      • 宋耀南(1913-1943)
      • 宋光谦(1905-1948)
      • 薛家友(1902-1948)
      • 韩中卫(1962-1985)
      • 周士林(1963-1985)
      • 徐树山(1965-1993)
    • 二、烈士建筑物
    • 三、编写《革命烈士英名录》
    • 四、光荣院
第五章安置
  • 第一节安置机构沿革
  • 第二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一、安置政策
    • 二、安置成果
  • 第三节革命残废军人安置
    • 一、安置职能机构设置
    • 二、残废军人安置优抚政策
  • 第四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一、安置机构
    • 二、接收情况
    • 三、安置情况
  • 第五节地方退休人员安置
  • 第六节军地两用人才安置
第六章救灾救济
  • 第一节灾情
    • 一、雨水灾
    • 二、风雹灾
    • 三、干旱灾
    • 四、霜冻、病虫灾
  • 第二节救灾
    • 一、建国前救灾概况
    • 二、建国后救灾辑要
  • 第三节社会救济
    • 一、解放前的社会救济
    • 二、解放后的社会救济
  • 第四节农村扶贫
    • 一、扶贫机构
    • 二、扶贫主要措施
第七章社会福利
  • 第一节福利事业
    • 一、五保供养
    • 二、敬老院
    • 三、皮肤病防治所
    • 四、徐州市广慈医院(原名精神病院)
    • 五、收容遣送
  • 第二节福利生产
    • 一、管理机构
    • 二、社会福利工厂选介
  • 第三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一、管理机构
    • 二、农保业务学习
    • 三、农保工作开展
    • 四、制度建设
  • 第四节残疾人事业
    • 一、新沂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新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 二、安置就业
    • 三、文化、教育
    • 四、体育
    • 五、残疾人的康复
    • 六、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搞好“助残日”活动
    • 七、残疾人优惠政策
    • 八、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第八章婚姻
  • 第一节旧婚姻习俗
    • 一、旧婚姻特点
    • 二、订婚程序
    • 三、结婚仪式
  • 第二节婚俗改革
    • 一、贯彻《婚姻法》
    • 二、婚姻登记
  • 第三节涉外婚姻和军婚
第九章殡葬管理
  • 第一节殡葬旧俗
  • 第二节殡葬改革
    • 一、推行火化、废除土葬
    • 二、改造墓区、平坟还田
    • 三、公墓建设与管理
  • 第三节殡葬管理机构
    • 一、殡葬管理所
    • 二、殡仪馆
    • 三、公墓管理处
第十章地名管理
  • 第一节机构设置与业务职责
    • 一、机构设置
    • 二、工作职责范围
  • 第二节地名普查
  • 第三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
  • 第四节地名管理
    • 一、地名管理
    • 二、编写地名录
  • 第五节地名档案
第十一章社团登记管理
  • 第一节五十年代初社团登记
    • 一、社团概况
    • 二、初始登记
  • 第二节九十年代社团复查登记管理
    • 一、机构设置
    • 二、社团概况调查
    • 三、清理整顿
    • 四、复查登记发证
    • 五、日常管理
第十二章民政计财
  • 第一节事业费项目
    • 一、事业费项目与使用原则
    • 二、民政事业费支付范围
    • 三、救灾支出
    • 四、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
    • 五、其它民政事业费
    • 六、残疾人事业费
  • 第二节财务管理
    • 一、计财管理机构
    • 二、民政事业费的发放
    • 三、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其它民政工作
  • 第一节信访
  • 第二节档案工作
  • 第三节移民支边
    • 一、青壮年支边
    • 二、支边家属进疆
    • 三、移民
  • 第四节边界纠纷
附录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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