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录收录范围包括乡、镇、场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自然村屯各称,县办以上独立企事业单位名称;河流、山、峰名称;人工建筑(桥梁、现行运营公路和县境内较大的水库)名称;名胜古迹、游览地、纪念地等名称,共计10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