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土地志·汝阳卷

洛阳市土地志·汝阳卷

内容时限
-1999
出版时间
1999年01月
编者
汝阳县土地规划管理局 中共汝阳县委党史研究室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凡例 一、《汝阳县土地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 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照当代方志学的要求编纂, 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按照实事求是,详今略古的原则,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史 志编纂暂行办法》要求,全面记述汝阳县有关土地的历史和现状,着重记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汝阳县土地管理机构成立后,汝阳县在土 地管理、规划、开发、复垦、利用等方面的主要成就。 三、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土地事物发端之时;下限止1999年6月底。 四、本志采用科学分类,以类立目,横排纵写的原则构架,按章、节、目三 个层次编排。 五、本志编写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志书采用 现代语体记述,文风力求简明、严谨、流畅。 六、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编写。 七、本志所用史料、资料来源于《汝阳县志》、党史及相关部门专业志、县 档案局、县城建局、县统计局、本局档案室及部分历史文献和知情人记述。 除随文说明出处者外,均不再注明出处。 八、行政区域、地名、村庄,除个别沿用历史名称外,均采用现行标准名 称。本志中涉及的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用简称。 九、历史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均用旧纪年加注公元纪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人物采用公元纪年。 十、民国以前计量采用当时市制,货币采用当时币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计量以公制为主,所用币制以1955年改革后的新人民币“元”为单 位。 十一、文字采用简化汉字,数字采用国家1987年1月1日公布的《关于 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数字用法。 十二、1959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伊阳县更名为汝阳县。志书中更 名前称伊阳县,更名后称汝阳县。

目录 共 187 项

封面
版权页
编纂委员会
图片
序一
序二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区域概况
  • 第一节建置政区
    • 一、位置幅员
    • 二、建置沿革
    • 三、政区
  • 第二节自然条件
    • 一、地质矿产
    • 二、地貌
    • 三、气候
    • 四、水文
    • 五、土壤
    • 六、植被
    • 七、自然灾害
    • 八、景观
  • 第三节土地资源
    • 一、耕地
    • 二、园地
    • 三、林地
    • 四、水域
    • 五、交通用地
    • 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 七、未利用土地
  • 第四节土地与人口
    • 一、人口数量与分布
    • 二、耕地与人口
第二章土地制度
  • 第一节土地所有制
    • 一、土地私有制
    • 二、土地公有制
  • 第二节土地使用制度
    • 一、原始社会氏族土地使用制
    • 二、奴隶及封建社会土地使用制
    • 三、中华民国时期农民土地使用制
    • 四、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农民合作土地使用制
    •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土地集体使用制
  • 第三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 一、农业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 二、非农业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 三、“四荒”地使用权拍卖
第三章土地赋税
  • 第一节农业税
    • 一、田赋
    • 二、农业税
    • 三、农业特产税
  • 第二节耕地占用税
    • 一、税额
    • 二、征收
  •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一、范围及税额
    • 二、征收
  • 第四节契税规费
    • 一、契税
    • 二、规费
第四章土地利用
  • 第一节农业用地
    • 一、耕地
    • 二、园地
    • 三、林地
  • 第二节建设用地
    • 一、工业用地
    • 二、商业用地
    • 三、交通用地
    • 四、城镇用地
    • 五、公共设施用地
  • 第三节土地开发复垦
第五章土地规划
  •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
    • 一、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
    •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三、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 四、城镇总体规划
  • 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 一、规划修编依据
    • 二、上一轮规划存在问题
    • 三、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 四、规划修编过程和成果
    • 五、规划修编说明
    • 六、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退耕灾毁说明
    • 七、土地利用分区说明
    • 八、耕地总量控制指标说明
    • 九、专题研究和专题规划说明
第六章地政地籍管理
  • 第一节地籍管理沿革
  • 第二节土地申报登记
  • 第三节土地资源调查
    • 一、土地概查
    • 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第四节村庄地籍调查
    • 一、工作程序
    • 二、技术要求
    • 三、调查成果
  • 第五节城镇、铁路、水利用地地籍调查
    • 一、城镇地籍调查
    • 二、铁路及水利用地地籍调查
  • 第六节确权发证
    • 一、历史上的土地确权发证
    • 二、1988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
    • 三、1993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放
    • 四、1994年“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
    • 五、1994-1998年国有土地使用证发放
  • 第七节土地价格、定产
    • 一、土地价格
    • 二、土地定产
  • 第八节城区及小店镇土地定级估价
    • 一、城区土地定级估价
    • 二、小店镇土地定级估价
  • 第九节地籍档案管理
第七章建设用地管理
  • 第一节国家建设用地
    • 一、审批权限
    • 二、审批程序
    • 三、征地补偿费
    • 四、历年征用土地及农转非
  • 第二节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 一、审批权限
    • 二、补偿办法
  • 第三节农村宅基用地管理
    • 一、管理沿革
    • 二、宅基地审批原则、用地标准
    • 三、审批程序
第八章土地监察
  • 第一节机构建设
  • 第二节执法监察
    • 一、开展创“三无乡(镇)村”活动
    • 二、历次清查
    • 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 第三节土地信访
    • 一、机构职责
    • 二、受理方式与原则
    • 三、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第九章土地科技宣传教育
  • 第一节土地科研成果
    • 一、省(厅)局级科研成果
    • 二、市局级科研成果
  • 第二节土地宣传
    • 一、《土地管理法》宣传
    • 二、“六·二五”土地日宣传
    • 三、土地普法宣传
  • 第三节土地管理教育
    • 一、业务培训
    • 二、社会教育
    • 三、干部职工学历教育
第十章土地管理机构
  • 第一节县级机构
    • 一、机构沿革
    • 二、设置现状
    • 三、土地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能(局、股室)
    • 四、党团组织
    • 五、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 第二节乡(镇)村级机构
    • 一、乡(镇)级机构
    • 二、村级机构
第十一章人物荣誉
  • 第一节人物
  • 第二节先进单位表彰
    • 一、省局(厅)级
    • 二、洛阳市局级
  • 第三节先进个人表彰
    • 一、国家部(局)级
    • 二、省局(厅)级
    • 三、洛阳市局级
附录
  • 附录一:汝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 附录二:汝阳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情况清查发证补偿办法
  • 附录三: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决定
  • 附录四:关于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有关问题处理原则和意见的报告
  • 附录五:汝阳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实施方案
  • 附录六:汝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实施办法
  • 附录七:杜康造酒遗址——杜康仙庄
  • 附录八:浅谈拓宽县城市政建设资金的渠道
  • 附录九:风物长宜放眼量
  • 附录十:滴水滋润穷山村
  • 附录十一:情满青山
  • 附录十二:农业总体开发战略与洛阳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 附录十三:土地管理七字歌
  • 附录十四:《汝阳县土地志》验收评审意见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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