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地区法院志

南充地区法院志

出版时间
2002年12月
编者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格式
PDF
费用
19 元

简介

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记述本地区自清末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审判机构的演变及审判工作的发展状况,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重点反映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巨大成绩,为法学研究提供史料,为法制宣传提供乡土教材,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目录 共 227 项

封面
南充地区法院志
《南充地区法院志》
图片
  • 四川省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图
  • 四川省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简图
  • 川北人民法院管辖区域简图
  • 四川高等审判厅(法院)第三分庭管辖区域简图
  • 胡耀邦1950年12月30日对刑事案件作重要批示
  • 附主任办公室函
  • 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保宁府状式
  • 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刑部
  • 颁发较定验尸图格施行
  • 民国时期四川高等十一分院刑事诉状
  • 四川高等法院第四分院印
  • 四川高等法院第三分庭印
  • 川北人民法院印
  • 四川高等法院南充分院印
  • 四川省人民法院南充分院印
  • 四川省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印
  • 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 大北街干警宿舍楼
  • 中院审判大厅(左边)及法官俱乐部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阆中县人民法院
  • 蓬安县人民法院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广安县人民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南充市人民法院印
  • 南充县人民法院印
  • 南部县人民法院印
  • 华蓥市人民法院印
  • 本院1958年在市人民广场召开公判大会
  • 岳池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
  • 西充县人民法院1959年4月30日在县城公开审理盗窃杀人案
  • 广安县人民法院1959年召开宣判大会
  • 1957年发布的布告
  • 1983年9月在“严打”中发布的布告
  •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初九日四川按察使司、营务处告示(首页)
  •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刑部等谨题请旨(系首、尾页)
  • 宣统二年五月四川审判厅筹办处给西充县所选择建立审判厅址的批文
  • 民国时期法官及司法人员级别、俸剐表
  • 四川高等法院南充分院特种考绩表
  • 民国时期法官服式及印章
  • 民国时期司法人员任命状
  • 苍溪县苏维埃政府革命法庭在文昌旧址(彭家大院)
  • 县苏维埃革命法庭老现场旧址
  • 1933年6月阆中县宝马乡苏维埃政府任命马远清为乡裁判委员,后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四川省人民检
  • 1934年9月苍溪县苏维埃政府在阆中县老现场恢复了革命法庭,由韩中一任主席,这是1987年8月22日
  • 川峡革命根据地南充地区分布简图
  • 南充专区司法档案参观评比会议留念
  • 地区政法委、本院领导欢送离任院长李夕思(前2排左5)留念
  • 本院领导欢送苍溪县法院同志留念
  • 本院领导接见地、县法院档案工作评比检查组留影
  • 省高级法院院长任凌云慰问营山县双河人民法庭被当事人行凶杀伤办案人员刘苍等
  • 省高级人民法院给营山县双河人民法庭记二等功
  • 九二年全区法院首届文艺会演本院干警留影
  • 省高级人民法院奖给蓬安县河舒法庭先进法庭
  • 省高级人民法院奖给阆中县法院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 九三年九月六日本院召开庆功授奖大会
  • 本院代表最高法院给从事法院工作三十年以上的老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 一九九二年本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留影。
  • 本院领导召开全院知识分子座谈会
  • 本院召开国庆老干部座谈会
  •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凌云(正中)来本院视察
  • 地委、行署领导到本院作形势报告
  • 省高级法院院长敬瑞祥(左一)到南充调研执法情况
  • 本院在市体育广场召开『严打』宣判大会
  • 本院法官在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
  •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文敬(左二)来检查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情况,本院院长欧晓东(右二)在接待群众咨询
  • 本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 连续多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功的刑一庭,在研讨案件
  • 金泉路新建成的审判大楼
  • 明亮庄严的大审判法庭
  • 2000年底院领导留影(院长欧晓东(正中),副院长蒙长安(左2)、刘明(左1)、孟端正(右1)、宋云
  • 2000年12月18日新审判大楼落成全院干警留影
《南充法院志》勘误表
序言
目录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组织机构
  • 第一章 二审机构
    • 第一节 道员、知府兼理司法
    • 第二节 高等审判厅(法院)分庭、分院
    • 第三节 川北人民法院
    • 第四节 川北人民法院南充分院
    • 第五节 四川省人民法院南充分院
    • 第六节 四川省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第二章 一审机构
    • 第一节 知县兼理司法
    • 第二节 县知事、县长兼理司法
    • 第三节 县司法处、地方法院
    • 第四节 军法室
    • 第五节 县市人民法院
  • 第三章 党组织
    • 第一节 中院党组织
    • 第二节 县市法院党组织
  • 第四章 共青团组织
第二篇 法官
  • 第一章 任免
    • 第一节 资格考试(考核)
    • 第二节 任用条件
  • 第二章 职权
  • 第三章 管理
    • 第一节 考核晋升(奖励)
    • 第二节 惩戒
    • 第三节 官等薪俸
    • 第四节 业务培训
第三篇 审判制度与程序
  • 第一章 刑事审判制度与程度
    • 第一节 刑事审判制度
    • 第二节 审判组织
    • 第三节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四节 刑事案件复核(审批)
    • 第五节 死刑案件复核
  • 第二章 民事审判制度与程序
    • 第一节 民事审判制度
    • 第二节 民事诉讼程序
  • 第三章 经济审判制度与程序
    • 第一节 经济案件审判制度
    • 第二节 经济案件诉讼程序
  • 第四章 行政案件审判制度与程序
    • 第一节 行政审判制度
    • 第二节 行政诉讼程序
第四篇 刑事审判
  • 第一章 政治案件
    • 第一节 政治性案件
    • 第二节 反革命案件概况
    • 第三节 对几类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 第二章 普通刑事案件
    •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
    • 第二节 侵犯财产案件
    • 第三节 破坏经济秩序案件
    • 第四节 妨害婚姻家庭案件
    • 第五节 烟毒案件
  • 第三章 刑事上诉、抗诉案件
  • 第四章 减刑、假释、特赦案件
    • 第一节 减刑
    • 第二节 假释
    • 第三节 赦免
第五篇 民事审判
  • 第一章 婚姻案件
    • 第一节 离婚案件概况
    • 第二节 对几类离婚案件的审判
    • 第三节 军婚案件
    • 第四节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 第二章 财产权利案件
    • 第一节 房屋纠纷案件
    • 第二节 债务纠纷案件
    • 第三节 土地纠纷案件
    • 第四节 损害赔偿案件
  • 第三章 “三养”纠纷案件
  • 第四章 继承纠纷案件
  • 第五章 新类型民事案件
  • 第六章 民事上诉案件
第六篇 经济审判
  • 第一章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 第一节 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 第二节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 第三节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 第四节 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 第二章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 第三章 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 第四章 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 第五章 经济纠纷上诉案件
第七篇 行政审判
  • 第一章 治安行政案件
  • 第二章 其他行政案件
  • 第三章 行政上诉案件
第八篇 苏区审判工作
  • 第一章 苏区审判组织
  • 第二章 政策法律与程序制度
    • 第一节 政策法律
    • 第二节 审判程序与制度
  • 第三章 审判活动
第九篇 执行
  • 第一章 刑事执行
    • 第一节 刑罚执行机构
    • 第二节 对几类刑罚的执行
  • 第二章 民事执行
    • 第一节 民事执行机构
    • 第二节 民事执行程序
    • 第三节 民事案件执行情况
    • 第四节 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情况
    • 第五节 行政案件执行情况
第十篇 审判监督案件
  • 第一章 复查刑事案件
  • 第二章 处理申诉案件
  • 第三章 善后工作
第十一篇 司法行政
  • 第一章 调解
  • 第二章 信访
  • 第三章 司法档案
  • 第四章 法医
  • 第五章 经费、基建、装备
    • 第一节 经费
    • 第二节 司法收入
    • 第三节 基建房屋
    • 第四节 装备设施
附录 资料选辑
  • 一、文存
    •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 法院编制法目录
    • 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
    • 京师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
    • 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
    • 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布告
    • 案别罪名归纳整理分类暂行标准
  • 二、法苑杂记
    • 保宁府转省按察使司、营务处告示
    • 旧案实录——陈贤福等杀人案的三审判决
    • 四川高等法院第十一分新任院长移交接收事件报告
    • 接管四川南充高等法院的报告
    • 关于一九五三处理杀人案件的专题总结报告
    • 全区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
    • 南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九九二年岗位目标方案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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