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为续编《乐至县农业志》。因水利、林业、畜牧食品、气象、农机、蚕桑等部门均有专志,故本志偏重于农业(种植业)的记述。记述上限时间为1986年,下限为2005年。 二、本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客观、准确、真实记载乐至县20年来农业的发展历程,突出地方与行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