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金融志
- 内容时限
- 1825-1989
- 出版时间
- 1990年01月
- 编者
-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金融志编写组编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一、1986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芷江县改划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名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志书在此之前,仍称芷江。、芷江侗族自治县金融志的编写,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实事求是,按照历史先后次序,根据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以文为主,图文结合,据事直书。三、全志分章、节、目三大层次,共分八章,二十五节,计十万字左右。在编排设置上,以概述作全志之纲,大事记作全志之经,分类记事为全志之纬,图、表为正文之辅。
目录 共 48 项
第一章 机构
- 第一节 钱庄
- 第二节 银行
- 第三节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 第五节 党群组织
第二章 货币
- 第一节 货币演变
- 第二节 货币流通
- 第三节 货币管理
第三章 债券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债券发行情况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债券发行情况
第四章 存款
- 第一节 前清至民国时期存款情况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存款情况
- 第三节 存款利率
第六章 保险事业
- 第一节 保险种类
- 第二节 保险理赔
- 第三节 经营成果
附录:
- 一、1950年会同专区人民银行鉴定、选模进行办法
-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 程
- 三、回忆金融工作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