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龙泉驿区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优待抚恤、基层政权与选举、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等。
内容时限:
1911-1996
出版时间:
1998年12月
目录
封面
龙泉驿区民政志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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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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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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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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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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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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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公用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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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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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职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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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领导光临我区指导检查双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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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驿区委书记曾正明(中)副区长吴正妮(女)慰问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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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荣获“双拥模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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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钦区长(左一)视察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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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科副科长李俊林(左二)在灾区发放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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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救灾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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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图 黄土乡长五大队刘选聪姊妹四人,73年父母先后云世成为孤儿,在区民政局照料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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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 洪河乡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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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图 重阳节慰问敬老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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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 群众认购福利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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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慰问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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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同志组织科技扶贫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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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困户修建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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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做白内障康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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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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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领导评审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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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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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王中州区全国民政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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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福利企业魁发食品厂荣获国家金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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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防盗门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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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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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乡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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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松寺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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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大师刘子华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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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市市长、市委书记米建书之墓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编纂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录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审稿单位及人员名录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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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国前的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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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国后的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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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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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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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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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民政科(局)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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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民政助理员
第二篇基层政权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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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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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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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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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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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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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中华民国时期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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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参议会和立法委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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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民代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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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自治人员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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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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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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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篇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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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国时期的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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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优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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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优抚的政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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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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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规定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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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队强行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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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众自愿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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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阵亡将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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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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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优抚工作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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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群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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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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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待劳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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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待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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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国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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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定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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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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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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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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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美援朝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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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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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印、中越自卫还击战中拥军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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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年优抚对象积代会、先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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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优抚对象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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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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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牺牲病故人员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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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抚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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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属”定期抚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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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泉驿区抚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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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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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革命残废人员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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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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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泉驿区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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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废证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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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残废人员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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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革命残废军人家属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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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烈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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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革命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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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英烈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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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革命烈士英名录
第四篇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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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退伍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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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国时期退役官兵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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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复员退体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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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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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置的政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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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年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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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复员干部改办转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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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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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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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建安置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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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退休干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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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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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社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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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资遣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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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宽释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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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地方退休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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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下乡城镇居民安置
第五篇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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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救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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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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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自然灾害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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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夏荒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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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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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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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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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寒衣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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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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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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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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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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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生工厂、教养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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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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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五保户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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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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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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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福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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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收容遣送
第六篇婚姻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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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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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国时期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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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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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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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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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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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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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历代丧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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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殡葬改革
1989-1996年《民政工作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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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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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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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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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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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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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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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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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996年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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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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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民发(1989)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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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民发(1991)39号《局机关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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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民残(1991)2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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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办(1992)2号《关于扶持山区贫困村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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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函(1992)97号《关于批转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的具体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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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民发(1992)109号《关于我区与简阳县行政区域边界线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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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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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龙泉驿区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3)60号
编后记
版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