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

内容时限
1911-1996
出版时间
1998年12月
编者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龙泉驿区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优待抚恤、基层政权与选举、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等。

目录 共 174 项

封面
龙泉驿区民政志
图片
  •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区划图
  • 题词一
  • 题词二
  • 题词三
  • 题词四
  • 民政局办公用大楼
  • 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
  • 民政局职工宿舍
  • 省市领导光临我区指导检查双拥工作
  • 中共龙泉驿区委书记曾正明(中)副区长吴正妮(女)慰问驻军
  • 龙泉驿区荣获“双拥模范区”称号
  • 谢安钦区长(左一)视察灾情
  • 民政科副科长李俊林(左二)在灾区发放救灾物资
  • 抗洪救灾表彰大会
  • 右图 黄土乡长五大队刘选聪姊妹四人,73年父母先后云世成为孤儿,在区民政局照料下,健康成长
  • 左图 洪河乡敬老院
  • 右图 重阳节慰问敬老院老人
  • 左图 群众认购福利彩卷
  • 区领导慰问残疾人
  • 民政局同志组织科技扶贫培训
  • 为特困户修建的住房
  • 为残疾人做白内障康复手术
  • 民政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 民政局领导评审志稿
  • 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
  • 民政局王中州区全国民政模范称号
  • 我区福利企业魁发食品厂荣获国家金奖的产品
  • 金龙防盗门厂产品
  • 殉葬服务站
  • 清水乡公墓
  • 长松寺公墓
  • 易经大师刘子华之墓
  • 原成都市市长、市委书记米建书之墓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编纂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录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志审稿单位及人员名录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建制沿革
  • 第一章建国前的民政机构
  • 第二章建国后的民政机构
    • 第一节机构演变
    • 第二节民政工作
    • 第三节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 第四节民政科(局)党组织
    • 第五节民政助理员
第二篇基层政权与选举
  • 第一章基层政权
    • 第一节历史沿革
    • 第二节组织形式
    • 第三节行政区划
  • 第二章选举
    • 第一节中华民国时期的选举
      • 一、临时参议会和立法委员选举
      • 二、乡、镇、民代表选举
      • 三、乡、镇自治人员的选举
    •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选举
      •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 二、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篇优待抚恤
  • 第一章民国时期的优抚
    • 第一节优抚机构
    • 第二节优抚的政策、法令
    • 第三节劳军
      • 一、政府规定劳军
      • 二、军队强行劳军
      • 三、民众自愿劳军
    • 第四节阵亡将士褒扬
  •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优待
    • 第一节优抚工作的方针政策
    • 第二节群众优待
      • 一、代耕
      • 二、优待劳动日
      • 三、优待现金
    • 第三节国家补助
      • 一、定期定量补助
      • 二、临时困难补助
      • 三、其他补助
    • 第四节拥军优属
      • 一、抗美援朝捐献
      • 二、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
      • 三、中印、中越自卫还击战中拥军扰属
      • 四、历年优抚对象积代会、先代会
    • 第五节优抚对象普查
  • 第三章抚恤
    • 第一节牺牲病故人员抚恤
      • 一、一次性抚恤标准
      • 二、“三属”定期抚恤标准
      • 三、龙泉驿区抚恤情况
      • 四、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 第二节革命残废人员抚恤
      • 一、抚恤标准
      • 二、龙泉驿区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情况
      • 三、残废证换发
      • 四、残废人员装备
      • 五、革命残废军人家属农转非
  • 第四章烈士褒扬
    • 第一节革命烈士陵园
    • 第二节英烈传记
    • 第三节革命烈士英名录
第四篇安置
  • 第一章退伍军人安置
    • 第一节民国时期退役官兵安置
    • 第二节复员退体军人安置
      • 一、安置机构
      • 二、安置的政策原则
      • 三、历年安置情况
    • 第三节复员干部改办转业安置
    • 第四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一、建立机构
      • 二、修建安置用房
      • 三、离、退休干部安置
      • 四、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
  • 第二章社会安置
    • 第一节资遣人员安置
    • 第二节宽释人员安置
    • 第三节地方退休人员安置
    • 第四节下乡城镇居民安置
第五篇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
  • 第一章救灾救济
    • 第一节自然灾害救济
      • 一、重大自然灾害赈济
      • 二、春、夏荒救济
    • 第二节社会救济
      • 一、城镇救济
      • 二、农村救济
      • 三、寒衣救济
      • 四、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第二章社会福利
    • 第一节慈善事业
      • 一、乐善会
      • 二、民生工厂、教养工厂
      • 三、一善会
    • 第二节五保户供养
      • 一、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 二、儿童福利院
    • 第三节福利生产
    • 第四节收容遣送
第六篇婚姻殡葬
  • 第一章婚姻
    • 第一节民国时期的婚姻
    •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婚姻
      • 一、婚姻法
      • 二、婚姻登记
      • 三、违法婚姻
  • 第二章殡葬改革
    • 第一节历代丧葬制度
    • 第二节殡葬改革
1989-1996年《民政工作概要》
  • 一、1989年
  • 二、1990年
  • 三、1991年
  • 四、1992年
  • 五、1993年
  • 六、1994年
  • 七、1995年
  • 八、1996年
附 录
  • 一、文 存
    • 龙民发(1989)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
    • 龙民发(1991)39号《局机关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 龙民残(1991)2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意见》
    • 龙委办(1992)2号《关于扶持山区贫困村有关问题的通知》
    • 龙府函(1992)97号《关于批转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的具体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 龙民发(1992)109号《关于我区与简阳县行政区域边界线问题的报告》
  • 二、资 料
    • 民政局:龙泉驿区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3)60号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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