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劳动志

温州市劳动志

编者
温州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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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元

简介

一、本志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二、本志断限:上溯公元1912年(民国元年),个别重大史实上溯至公元1876年(清·光绪二年),下迄公元1989年,部分重要资料截止公元1990年。

目录 共 191 项

封面
《温州市劳动志》编集领导小组
目录
前言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机构沿革
  • 第一节 行政机构
    • 一、机构的建立与变更概况
    • 二、温州地、市劳动部门领导人员
  • 第二节 党、群团体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
    • 二、工会组织
    • 三、共青团组织
第二章 劳动就业
  • 第一节 建国前从业和工矿概况
    • 一、印刷业
    • 二、电力业
    • 三、机器制造业
    • 四、乳品业
    • 五、化工业
    • 六、棉织业
    • 七、电话业
    • 八、制革业
    • 九、草席业
  • 第二节 建国后劳动就业安置
    • 一、失业人员安置
    • 二、新成长劳动力安置
    • 三、复退军人安置
    • 四、自然减员的子女录用安置
    • 五、下乡、支边知识青年回收安置
    • 六、部分精减下放职工回收安置
    • 七、征用土地劳动力安置
  • 第三节 精减职工和安置
    • 一、精减政策界限与人数
    • 二、精减职工下放经济政策
    • 三、落实政策、回收安置
  • 第四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 一、组织机构
    • 二、安置经费与使用
    • 三、去向与人数
    • 四、回城安置
  • 第五节 就业制度改革
    • 一、走“三结合”就业道路
    • 二、创办劳动服务公司
    • 三、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原则
    • 四、开拓劳务市场
  • 第六节 职工文化教育与技术培训
    • 一、在职职工培训
      • 1、扫盲
      • 2、文、技培训
      • 3、“双补”教育
      • 4、岗位培训
      • 5、特殊工种技术培训
    • 二、技工学校
    • 三、就业前培训
      • 1、培训方式与对象
      • 2、培训实况与就业
    • 四、温州市劳动局技工学校、温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1、创办历程
      • 2、业绩
  • 第七节 国际劳务技术合作
    • 一、建制
    • 二、任务
    • 三、成果
第三章 劳动计划管理
  • 第一节 用工制度
    • 一、解放前的雇佣劳动
    • 二、解放后的招工办法与用工形式
      • 招工办法:
        • 1、统包、统配
        • 2、公开择优招工
        • 3、补员招工
        • 4、内招工
      • 用工形式:
        • 1、固定工
        • 2、劳动合同制
        • 3、计划内临时工
        • 4、计划外用工
        • 5、轮换工
        • 6、季节工
        • 7、亦工亦农工
        • 8、其他工
  • 第二节 计划管理
    • 一、职工人数计划
    • 二、工资基金管理
      • 1、工资基金组成内容
      • 2、计划管理办法
      • 3、改革与简化工资基金计划管理
  • 第三节 劳动组织整顿
    • 一、定员定额
    • 二、劳动纪律
    • 三、清退、压缩计划外用工
    • 四、劳动生产率
  • 第四节 劳动力调配
    • 一、余缺调剂
    • 二、照顾调动
  • 第五节 仲裁、调处劳资关系
    • 一、建国初期劳资纠纷的调处
    • 二、劳动争议调处
第四章 劳动工资
  • 第一节 工资形式
    • 一、计时工资
    • 二、计日工资
    • 三、计件工资
    • 四、岗位工资
    • 五、定额工资
  • 第二节 “工效”挂钩上下浮动工资
  • 第三节 工资改革
    • 一、1952年的工资改革
    • 二、1956年的工资改革
    • 三、1985年的工资改革
  • 第四节 工资调整
    • 一、1959年的工资调整
    • 二、1963年的工资调整
    • 三、1971年的工资调整
    • 四、1977年的工资调整
    • 五、1978年的工资调整
    • 六、1979年的工资调整
    • 七、1981年的工资调整
    • 八、1982年的工资调整
    • 九、1983年的工资调整
    • 十、1986年的工资调整
    • 十一、1989年的工资调整
  • 第五节 奖励工资
    • 一、奖励工资的形式
    • 二、提取奖金金额与月标准工资水平比重
    • 三、实行征收奖金税
  • 第六节 津贴、补贴
    • 一、生活性补贴
    • 二、福利性补贴
    • 三、劳动消耗性津贴
    • 四、保健性津贴
    • 五、地区性补贴
  • 第七节 其他工资
    • 一、学徒工工资
    • 二、见习期工资
    • 三、征用土地安置劳力工资
    • 四、停工、停产工资
    • 五、中外合资单位工资
    • 六、复退军人工资
    • 七、其他新招收工人工资
    • 八、船岸差工资
    • 九、受刑事处分职工工资
    • 十、“四类分子”摘帽后工资
  • 第八节 工资水平
    • 一、工资总额
    • 二、平均工资
第五章 安全生产
  • 第一节 劳动保护
    • 一、机构、职能及其人员配备
    • 二、安全与检查
    • 三、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 四、女工劳动保护
    • 五、工矿企业伤亡事故
  • 第二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 一、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查与监察
    • 二、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和产品的监督检验
    • 三、操作检验人员培训
    • 四、温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的建立与实绩
    • 五、锅炉事故
    • 六、典型锅炉事故纪实
    • 七、锅炉事故分析
  • 第三节 矿山简况和安全监察
    • 一、矿山简况
    • 二、安全监察
第六章 社会(劳动)保险与职工福利
  •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本内容、方法及其待遇
    • 一、社会保险基本内容
    • 二、社会保险主要方法
    • 三、现行保险待遇标准
  • 第二节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一、1951年至1953年1月——实行《劳动保险条例(草案)》有关规定
    • 二、1953年2月至1958年4月——实行《劳动保险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 三、1958年5月至1978年5月——实行《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
    • 四、1978年5月至1989年——分别实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和《安置老残干部暂行办法》
  • 第三节 社会(劳动)保险的实施
    • 一、建国初期至“文革”前实施情况
    • 二、“文革”期间至1986年实施情况
    • 三、1987年至1989年实施情况
  • 第四节 我市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向前迈进
    • 一、扩大保险实施范围
    • 二、确立新的养老金的征集原则与标准
    • 三、统一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
    • 四、建立社会保险机构
    • 五、建立养老保险证制度
  • 第五节 职工福利
    • 一、职工福利主要方面
    • 二、职工福利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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