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原则。遵循志书“生不立传”的基本原则,本志所收录的均为已去世人物。上限始自先秦,下限截至2010年年底,个别人物至截稿之日。共计收录1715人。为每一位记人书中的人物立传。收录范围为保定市现行政区域内的本籍知名人物、对保定历史有重要影响和有突出贡献的客籍人物。亦收录有历史定性、能引以为戒的反面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