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土地志
- 编者
- 安新县土地管理局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1998年8月24日,《安新县土地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后,即着手物色编辑人员,编拟土地志纲目。10月6日,编纂人员到位,经过暂短时间的培训,编纂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从收集资料到完成初稿,分章包节责任到人。无论搜集哪一章节的资料前,编纂人员先集体讨论,拟好资料搜集的详细提纲,不管是采摘文字资料,还是采访口碑资料,都要依据志不离土、土不离用、用不离管、管不离保、保不离法的原则,按提纲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凡收集到的资料基本上都是入志内容,力戒无效劳动,所以我们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初稿。
目录 共 103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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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光绪地契
- 清乾隆五十年地契
- 清道光二十三年地契
- 民国37年土地房产所有证
- 人民法院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
- 安新县土地系统整顿大会
- 安新县庆祝第二个“土地日”座谈会
- 安新县土地局庆祝“土地日”活动
- 《安新县土地志》评审会
- 安新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法》咨询
- 安新县土地管理局庆祝“土地日”书画展
- 安新县行政区划图
- 白洋淀上游水系图
- 安新县土埌分布图
- 安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安新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第一章 地理概况
- 第一节 建置与政区设置
- 第二节 自然环境
-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章 白洋淀水资源
- 第一节 白洋淀的演变
- 第二节 淀泊名称、面积、位置
- 第三节 淀区村庄
- 第四节 淀区苇田
- 第五节 白洋淀的利用保护
- 第六节 旅游景观
第四章 地籍管理
- 第一节 土地调查
- 第二节 土地登记、发证
- 第三节 土地统计
- 第四节 档案管理
第五章 土地税费
- 第一节 明清田赋
- 第二节 民国田斌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税费
第六章 地价
- 第一节 清代、民国时期地价
- 第二节 建国后地价
- 第三节 土地征用价格
- 第四节 城镇土地定级估价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理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管理
- 第二节 乡镇企业占地管理
- 第三节 农村宅基地管理
第八章 土地规划与保护
- 第一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二节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九章 土地开发与利用
- 第一节 低洼盐碱地的开发
- 第二节 荒地的开发与利用
- 第三节 淀泊的开发与利用
第十章 宣教与科技
- 第一节 土地法规宣传
- 第二节 教育和业务培训
- 第三节 科研成果
第十一章 土地监察
- 第一节 土地监察内容
- 第二节 土地监察机构及队伍
- 第三节 土地信访
- 第四节 土地纠纷调处
- 第五节 土地监察程序
- 第六节 土地案例
第十二章 土地管理机构
- 第一节 建国前土地管理机构
- 第二节 建国后土地管理机构
- 第三节 管理队伍
附录
-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二、文存
- 安新县土地志送审表
- 安新县人民政府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公产管理的意见
-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转发县农业局《关于当前生产队处理队址的意见》的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刹住乱占耕地建房歪风的布告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规定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任丘市与安新县对白洋淀资源利用问题的决定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国家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占地、居民宅基地清理发证工作的几项规定
- 安新县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土地管理局、水利局关于清理堤防建房的意见的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批转安新县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及权属问题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通知
- 安新县土地监察工作规范
- 中共安新县委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和住房的若干规定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土地“三清理”工作的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土地“三清理”的通告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田保护区的暂行规定
- 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暂行规定
- 安新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县政府(94)1号令的通知
-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安新县土地管理局处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