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民政志(1915-2007)
- 内容时限
- 1915-2007
- 格式
- PDF
- 费用
- 16 元
简介
一、《锦屏县民政志》(以下简称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记述锦屏县民政事业发展历史现状。二、本志上限为民国4年(1915),下限为2007年。三、本志所记述的民政事业是按照1983年国务院确定的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规定范围和2002年机构改革,锦屏县人民政府明确的19项民政工作职能范围为基本内容。按照志书规范,采取横排门类,纵叙史实,依时序排列。
目录 共 334 项
第一章 民政机构设置与组织建设
- 第一节 民政机构设置
- 一、民国时期民政机构设置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民政机构
- 三、基层民政组织
- 第二节 组织建设
- 第三节 民政队伍建设
- 第四节 民政工作目标管理
第二章 基层政权建设与行政区划
- 第一节 基层政权建设
- 一、民国时期的基层组织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政权建设
- 三、乡镇设置变更
- 第二节 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 一、村民自治
- 二、村民自治示范建设
- 三、乡(镇)村政务公开
- 四、村干部教育培训
- 五、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 第三节 行政区划
- 一、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行政区划
- 三、移民区划
- 四、行政区划调整试点
第三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救济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救济
- 一、冬令救济
- 二、春夏荒救济
- 三、“五保户”供养救济
- 四、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五、宽转释放人员救济
- 六、建房补助
- 七、城镇居民低保救济
- 八、农村特困群众救助
- 九、农村医疗救助
- 第三节 火灾救济
- 第四节 社会救济改革
- 一、推行救灾救济工作社会化
- 二、建立救灾基金
- 三、有偿救济
- 四、农村救灾互助储金储粮会
- 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六、农房互济会
- 七、易地移民搬迁
- 八、扶贫扶优
第四章 自然灾害救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救灾救济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灾害救济
第五章 社会福利
- 第一节 敬老院
- 第二节 儿童福利院
- 第三节 麻疯病及精神病治疗
- 第四节 社会福利彩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