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审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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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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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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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元
简介
凡例
一、取事。除大事记、机构沿革等少数章节从清代中期开始
记述外,审判.制度、程序及审判实体等编章,多数从民国时期
(1912年)开始至建国后1990年止。本“详今略古”原则,着重
记载建国后近四十一年的司法审判概况。
二、体例。本志以编、章、节、目为一结构,共10编27章85
节,以记、述、志、图、表、录为体裁。以志为主,横排竖写,
一以资比较。
三、资料。本志主要取材于档案、,史籍资料,口碑为辅。引
文除史籍夹注外,其余资料不.一注明出处。
四、纪年。建国前一般用当时通用纪年,括号内注明公元;
建国后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通称“建国前”
或“建国后”。
五、称谓。为行文和阕读简便,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和南京政
府,分别称“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凡冠以:“党”、“党
的”、“党委”、“党组”、“地委”、“县委”的词语,皆指
中国共产党和其地方党组织而盲。“三反”、“镇反”、“清
队”、“严打”等简称,文中第一次出现,均夹注全称,或先写
全称,后注简称,此后不再加注。涉及旧时的行文用语,法律术
语,仍用当时的用语和技术语。
目录 共 126 项
第一编 机构沿革
- 第一章 政审合
- 第一节 哈密县
- 第二节 镇西县
- 第三节 伊吾县
- 第四节 七角井设治局
- 第二章 政审分立
- 第三章 军法机构
- 第四章 人民法院
- 第一节 哈密分院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第二节 哈密县人民法院
- 第三节 哈密市人民法院
- 第四节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
- 第五节 伊吾县人民法院
- 第六节 人民法庭
- 第七节 驻哈密市的其他法院
第二编 回王府与部落审判
- 第一章 回王府审判
- 第一节 审判机构
- 第二节 教法管辖
- 第三节 教法与刑罚
- 第四节 牢狱
- 第二章 哈萨克部落审判
第三编 审判制度与程序
- 第一章 审判制度
- 第一节 审级
- 第二节 少数民族诉讼
- 第三节 公开审判
- 第四节 辩护
- 第五节 陪审
- 第六节 合议
- 第七节 回避
- 第八节 复核审批
- 第二章 审判程序
- 第一节 管辖
- 第二节 一审
- 第三节 二审
- 第四节 审判监督
- 第五节 执行
- 第六节 诉讼收费93
第四编 刑事审判
- 第一章 罪与罚
- 第二章 审判反革命案
- 第一节 土匪案
- 第二节 恶霸案
- 第三节 特务间谍案
- 第四节 一贯道案
- 第五节 反革命集团案
- 第六节 其他反革命案
- 第三章 审判普通刑事案
- 第一节 杀人案
- 第二节 抢劫案
- 第三节 强奸案
- 第四节 流氓案
- 第五节 贪污受贿案
- 第六节 盗窃案
- 第七节 烟毒案
- 附录:各时期刑事裁判书
- 第四章 案件复查
- 附:忻元华被冤杀案例
第五编 民事审判
- 第一章 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
- 第一节 婚姻纠纷
- 第二节 抚养赡养纠纷
- 第三节 继承纠纷
- 第二章 审理财产纠纷案
- 第一节 债务纠纷
- 第二节 损害赔偿
- 第三节 房屋纠纷
- 第四节 土地纠纷
- 第五节 其他纠纷
- 附录:各时期民事裁判书
第六编 经济审判
- 第一章 受案与管辖
- 第二章 审理经济纠纷案
- 第一节 经济合同纠纷
- 第二节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228
- 第三节 经济损害赔偿纠纷230
第七编 行政审判
- 第一章 受理前的准备
- 第一节 培训干部
- 第二节 调查研究
- 第三节 宣讲法律
- 第二章 受理案件
第九编 司法行政
- 第一章 法官制度
- 第二章 公证律师人民调解
- 第一节 公证制度
- 第二节 律师制度
- 第三节 人民调解
- 第三章 狱政
第十编 人 事
- 第一章 人物简历
- 第一节 历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第二节 历任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第二章 其他审判人员名录
- 第三章 先进及立功人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