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野县卫生志》共分十一篇,四十六章,上限时间重述以鸦片战争以后(公元1840年),有个别章节溯至东汉光武年间;下限时间止于1985年岁末。 二,本志纪年以国号纪年标示,括号内附以公元纪年,建国后,统用公元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