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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志1995-2005第四册
福州市志1995-2005第四册
内容时限
1995-2005
出版时间
2017年01月
编者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28 元
简介
本志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载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目录
共 551 项
封面
版权页
编纂委员会
图片
序一
序二
凡例
目录
第三十六篇 中共福州地方组织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领导机构
第二节 工作机构
第三节 县(市))区委员会
第二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党员代表大会
第二节 市委全委会议
第三节 市委常委会议
第四节 市纪委全体会议
第三章 重大战略决策
第一节 经济建设
第二节 党的建设
第三节 体制改革
第四节 对外开放
第五节 依法治市
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节 文化建设
第八节 村镇建设
“3820”工程专记
第四章 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节 监督检查
第三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第四节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第五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六节 纠正不正之风
第七节 实施“阳光工程”
第八节 机关效能建设
第九节 源头防治腐败
第十节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第五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节 基层组织建设
第三节 领导班子建设
第四节 干部教育培训
第五节 干部管理监督
第六节 人才工作
第六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理论学习宣传
第二节 舆论宣传引导
第三节 思想政治教育
第四节 对台对外宣传
第五节 宣传教育管理
第七章 统一战线工作
第一节 政策宣传
第二节 多党合作
第三节 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
第四节 海外联谊
第八章 政法综治工作
第一节 调研与宣传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节 “平安福州”建设
第四节 执法监督
第五节 队伍建设
第九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精神文明创建与共建活动
第十章 党校工作
第一节 教学工作
第二节 科研工作
第三节 校园建设
第四节 机构队伍
第十一章 保密管理
第一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反窃密工作
第三节 保密执法检查
第四节 技术建设
第五节 机构
第三十七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人大代表
第一节 代表产生与构成
第二节 代表工作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章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常委会组成
第二节 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第三节 办事机构
第四节 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第四章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第一节 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 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第三节 决定重大事项
第四节 人事任免
第五节 法制宣传与人大工作宣传
第六节 议案建议办理
第七节 指导县(市))区和乡镇人大选举
第八节 联系交流
第三十八篇 地方人民政府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领导机构
第二节 工作机构
第三节 派出机构
第四节 辖县(市)区政府机构
第二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政府常务会议
第二节 市长办公会议
第三章 施政纪略
第一节 工农业
第二节 内外贸易与协作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科技教育
第五节 文化卫生体育
第六节 旅游
第七节 计划生育
第八节 社会保障
第九节 为民办实事
第四章 法制与督查
第一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二节 政务督办
第五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办信接访
第二节 信访处理
第三节 机构
第六章 经济研究
第一节 经济调研
第二节 咨询服务
第三节 刊物和文集
第四节 机构
第三十九篇 地方政协组织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市政协党组
第三节 专门委员会
第四节 办事机构
第五节 县(市)、区政协
第二章 政协委员
第一节 委员产生
第二节 委员构成
第三章 委员会议
第一节 八届委员会议
第二节 九届委员会议
第三节 十届委员会议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一节 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
第二节 提案办理
第三节 学习宣传
第四节 联络联谊
第五节 文史资料工作
第四十篇 民主党派群团
第一章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州市委员会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福州市委员会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福州市委员会
第六节 中国致公党福州市委员会
第七节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第八节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第九节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章 群众人民团体
第一节 工人团体
第二节 青年团组织
第三节 妇女组织
第四节 科学技术团体
第五节 社会科学团体
第六节 文学艺术团体
第七节 其他主要团体
第四十一篇 公安
第一章 安全保卫
第一节 重要会议保卫
第二节 大型活动保卫
第三节 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保卫
第二章 犯罪侦查
第一节 刑事犯罪侦查
第二节 经济犯罪侦查
第三章 禁毒
第一节 打击毒品犯罪
第二节 宣传教育
第四章 治安管理
第一节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节 枪支和爆炸危险物品管理
第四节 网络安全监管
第五节 禁赌扫黄打丑
第六节 处置群体性事件
第七节 群防群治
第五章 户政和社区警务
第一节 户政工作
第二节 社区警务
第六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交通管理
第三节 车辆管理
第四节 驾驶员管理
第五节 交通违章 和事故处理
第七章 消防管理
第一节 火灾预防
第二节 火灾扑救
第八章 出入境管理
第一节 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第二节 福州居民和港澳同胞出入境管理
第四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第九章 监所管理
第一节 看守所管理
第二节 拘留所管理
第三节 强制戒毒所管理
第四节 收容教育所管理
第五节 安康医院管理
第十章 边防
第一节 查缉走私活动
第二节 打击偷私渡活动
第三节 边海防管理
第十一章 公安“110”指挥中心
第一节 装备设施
第二节 接警和处警
第十二章 森林公安
第一节 森林刑事侦查
第二节 林区治安管理
第十三章 公安法制
第一节 法规制定
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三节 依法执行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五节 复议、诉讼
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和公安干校
第一节 创办警察学校
第二节 教学管理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保障
第十五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各县(市)区机构
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四十二篇 检察
第一章 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起诉
第三节 出庭公诉
第二章 经济检察
第一节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第二节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第三节 查办其他犯罪案件
第四节 职务犯罪预防
第三章 刑事诉讼监督
第一节 侦查监督
第二节 刑事审判监督
第三节 刑罚执行监督
第四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民事审判监督
第二节 行政诉讼监督
第五章 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信访处理
第二节 举报受理
第三节 刑事申诉
第四节 刑事赔偿
第六章 监所检察
第一节 看守所检察
第二节 监外执行检察
第七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基层机构
第三节 队伍及制度建设
第四十三篇 审判
第一章 审判制度改革
第一节 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第二节 审判方式改革
第二章 立案审判与申诉
第一节 立案审查
第二节 信访接待
第三节 申请督促
第三章 刑事审判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审理
第二节 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第三节 经济犯罪案件审理
第四节 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第五节 专项斗争的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第四章 民事审判
第一节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
第二节 财产权益案件审理
第三节 涉农案件审理
第四节 损害赔偿案件审理
第五节 涉台婚姻案件审理
第六节 涉侨案件审理
第七节 新类型民事纠纷案件审理
第五章 经济审判
第一节 经济合同案件审理
第二节 破产案件审理
第三节 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审理
第六章 林业审判
第一节 林业刑事案件审理
第二节 其他林业案件审理
第七章 行政审判
第一节 行政案件审理
第二节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
第八章 审判监督
第一节 案件再审
第二节 责任追究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第九章 案件执行
第一节 执行工作
第二节 执行方式
第十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基层机构
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篇 司法行政
第一章 法制宣传教育
第一节 “三五”普法教育
第二节 “四五”普法教育
第二章 公证服务
第一节 民事公证
第二节 经济公证
第三节 涉外公证
第四节 涉港澳、台公证
第三章 律师工作
第一节 律师资格
第二节 律师事务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人民调解
第一节 调解机构
第二节 调解事务
第三节 表彰先进
第五章 基层司法行政
第一节 司法所业务
第二节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第三节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第四节 “148”法律服务工作
第六章 法律援助
第一节 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节 案件受理
第三节 法律援助社会活动
第七章 机构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县(市)区机构
第四十五篇 民政
第一章 拥军优抚
第一节 拥军
第二节 优待
第三节 抚恤
第四节 烈士褒扬
第二章 安置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三节 移民安置
第三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节 灾害救济
第三节 “五保”供养与“五老”补助
第四节 救灾捐赠
第四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福利机构
第二节 福利企业
第三节 专项计划
第四节 福利彩票
第五章 基层民主建设
第一节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第二节 村务管理
第三节 社区建设
第四节 “城中村”改制
第六章 民间组织管理
第一节 社团登记管理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第七章 老区建设
第一节 老区分布
第二节 老区扶建
第三节 老区宣传
第四节 “三下乡”在老区活动
第八章 老龄事务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老龄工作
第九章 殡葬管理
第一节 殡葬改革
第二节 殡葬场所
第三节 陵园建设与管理
第四节 治理乱建坟墓
第十章 其他民政事务
第一节 婚姻登记
第二节 收养登记
第三节 收容遣送与救助管理
第四节 地名管理
第五节 勘界
第十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县(市)区机构
第四十六篇 军事
第一章 驻军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地方武装
第二章 兵役
第一节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兵役登记
第三节 兵员征集
第三章 民兵
第一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政治教育
第三节 军事训练
第四节 重要活动
第四章 国防动员
第一节 动员体制
第二节 国防教育
第三节 动员准备
第五章 拥政爱民
第一节 支援经济建设
第二节 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节 共建精神文明
第四节 参加抢险救灾
第六章 武装警察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二节 军事训练
第三节 内卫警务
第四节 警民团结
第七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三节 通信警报
第四节 人防工程
第五节 宣传教育
第四十七篇 编制和人事
第一章 机构编制与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节 机构编制改革
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节 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章 干部队伍管理
第一节 考录工作
第二节 培训教育
第三节 考核
第四节 任免
第五节 奖惩
第六节 退(离休管理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第一节 职称评定与聘任
第二节 技术等级考核评定
第四章 人才资源开发
第一节 人才市场建设
第二节 人才储备工作
第三节 人才引进与交流
第四节 智力引进
第五章 工资福利
第一节 工资
第二节 福利
第六章 管理
第一节 行政单位编制管理
第二节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第三节 人事争议仲裁
第四节 人才市场与中介机构管理
第七章 机构
第一节 编制机构
第二节 人事机构
第四十八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
第一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和安置
第二节 劳务输出
第二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养老保险
第二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三节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
第四节 工伤、生育保险
第三章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第一节 技工教育
第二节 职业培训
第三节 技能鉴定
第四章 劳动力管理
第二节 外国(境外)劳工管理
第三节 劳动保护
第四节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节 劳动工资管理
第五章 劳动监察和仲裁
第一节 劳动监察
第二节 劳动争议仲裁
第六章 工人退休、退职
第一节 退休退职
第二节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第七章 机构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下辖单位
第四十九篇 外事
第一章 外事交往
第一节 出访
第二节 迎访
第三节 友好城市交往
第二章 福州市荣誉市民及友谊奖
第一节 荣誉市民
第二节 友谊奖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护照签证管理
第二节 选派驻外人员
第三节 外国专家、记者管理
第四节 涉外事件
第五节 机构
第五十篇 华侨事务
第一章 华侨海外分布
第一节 华侨分布
第二节 海外华侨社团
第二章 华侨祖籍地分布
第一节 重点侨县(市)
第二节 重点侨乡(乡镇
第三章 华侨创业与援乡建设
第一节 国外创业活动
第二节 国外创办文教科技事业
第三节 国内华侨企业
第四节 华侨华人捐(投资
第五节 捐资公益事业
第六节 侨汇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海外宣传
第二节 维护华侨权益
第三节 扶持贫难侨
第四节 引导投资捐资
第五节 交流与服务
第六节 机构
第五十一篇 台湾事务
第一章 榕台渊源关系
第一节 血缘
第二节 地缘
第三节 文缘
第四节 商缘
第五节 法缘
第二章 榕台交往交流
第二节 学术与文化体育交流
第三节 宗教与民俗交流
第四节 青少年交流
第三章 榕台经贸合作
第一节 投资环境
第二节 台商投资
第三节 榕台经贸
第四节 经贸活动
第五节 海上试点直航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接待服务
第三节 处理海上涉台突发事件
第四节 机构
第五十二篇 民族宗教
第一章 少数民族事务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
第三节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第二章 宗教
第一节 佛教
第二节 道教
第三节 天主教
第四节 基督教
第五节 伊斯兰教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民族事务管理
第二节 宗教事务管理
第四章 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市级宗教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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