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林业史
- 出版时间
- 1989年01月
- 编者
-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遗产研究室 编
- 格式
- PDF
- 费用
- 22 元
简介
前言
鸦片战争以后,延续了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它们疯狂地掠夺中国的森林资源。与此同时,西方发展农林业的思想和科学技术传入中国,中国近代林业随之兴起I传统的
古代林业转变为中西交融的近代林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中西交融的近代林业转变为蓬勃发展的、形成完整体系的现代林业。
目录 共 67 项
第二章 林政
- 第一节 有识之士的治林思想
- 第二节 林业政策和法规
- 第三节 森林所有权
- 第四节 林业机构
- 第五节 林业经费
- 第六节 林业捐税
第三章 造林
- 第一节 官营造林
- 第二节 铁路造林和学校造林
- 第三节 私营造林
- 第四节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造林
- 第五节 其他造林
第四章 森林勘查和森林保护管理
- 第一节 森林勘查
- 第二节 森林保护
- 第三节 森林管理
第六章 林产品加工和利用
- 第一节 木材加工和利用
- 第二节 其他林产品加工和利用
第七章 林产品贸易
- 第一节 木材贸易
- 第二节 纸张贸易
- 第三节 桐油贸易
- 第四节 茶油贸易
- 第五节 生漆贸易
- 第六节 核桃贸易
- 第七节 板栗贸易
- 第八节 桕油贸易
- 第九节 白蜡贸易
- 第十节 樟脑贸易
- 第十一节 五倍子贸易
- 第十二节 桂皮贸易
- 第十三节 柞蚕丝贸易
第九章 林业教育
- 第一节 晚清时期的林业教育
-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林业教育
附录
- 一、中国近代林业大事记
- 二、森林法(民国3年)
- 三、森林法施行细则(民国4年)
- 四、森林法(民国34年)
- 五、森林法施行细则(民国37年)
- 六、广东省暂行森林法草案(民国18年)
- 七、浙江省管理森林暂行规则(民国18年)
- 八、陕甘宁边区植树造林条例(1941年)
- 九、松江省防火护林暂行办法(1949年)
- 十、农矿部林政会议决议案(民国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