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事制度改革志
- 内容时限
- 1978-1998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武汉市人事工作中的各种制度改革情况。包括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干部分配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工作福利制度等。
目录 共 119 项
第一章人事管理综合改革
- 一、制定人事制度改革四个试行办法
- 1、关于民主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
- 2、关于从基层单位工人中选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
- 3、关于招聘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
- 4、关于对中小学新选拔的行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的试行办法
- 二、实施市直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 1、成立武汉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 2、制定《武汉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 3、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 4、职位设置
- 5、人员过渡与配备
- 6、单项法规制定及实施情况
- 四、变更吸收新干部审批权限
- 五、推行干部聘用制
- 六、整顿“以工代干”
- 七、建立人才资源库
-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考核制度
- 九、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
- 十、实行武汉市人事宏观调控与人事计划管理
- 1、武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
- 2、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干部增长实行计划管理
- 3、对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职工和工资增长实行计划管理
- 4、对市直党政群机关试行增人计划指标卡的管理
- 5、下达全市党政群机关精简人员计划
- 6、建立武汉市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人员数据库
第二章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十一、在部分事业单位推行人事制度改革
- 1、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
- 2、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津贴(活工资)的实施
- 十二、开展人事合同鉴证
- 十三、开展人事争议仲裁
- 十四、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 十五、规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 十六、制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人事管理实施细则
- 十七、对集体所有制干部进行管理
第三章干部调配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 十八、下放部分人事管理权限,简化干部调配手续
- 十九、选派科技副乡镇长
- 二十、改革随军家属安置政策
- 二十一、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
- 二十二、从市外引进中、高级人才
- 二十三、建立副省级城市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制度
第四章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
- 二十四、改革科技人员管理制度
- 1、武汉科技干部管理机构
- 2、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 3、科技人员调查
- 4、科技人员的调整和录用以及聘用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 5、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 6、组织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支援市郊县乡镇企业
- 7、改革科技干部管理制度
- 8、放活用好人才
- 9、奖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
- 10、农林水第一线科技人员执行浮动工资及“浮转固”
- 11、专业技术人员及副处以上干部家属“农转非”
- 12、加强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二十五、选拔推荐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
- 1、选拔推荐国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2、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 3、评选市管优秀专家
- 4、选拔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
- 二十六、建立专家考核与服务制度
- 1、武汉市的专家考核制度
- 2、成立武汉市专家服务中心
- 3、解决专家住房困难
- 4、办理高知医疗证和进行健康检查
- 5、建立专家休假考察制度
- 6、办理专家平安、养老保险
- 二十七、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来汉工作和对其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 1、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来汉工作
- 2、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 二十八、实施百千万、111和213人才工程
- 二十九、建立并完善职称评定、评审和考试制度
- 1、成立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首次职改阶段
- 2、复查总结阶段
- 3、成立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进入评聘经常化阶段…(90)
- 三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第五章实施工资福利制度改革
- 三十一、武汉市实施工资制度改革
- 1、武汉市实施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
- 2、武汉市实施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
- 三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公休假和年休假
- 三十三、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
第六章干部退休(职)制度改革
- 三十四、推行并完善干部退休(职)制度
- 三十五、建立退休干部管理网络
- 1、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
- 2、改善教职工待遇
- 3、建立退管网络
- 三十六、成立武汉老年人才市场
第七章军转安置工作改革
- 三十七、改革军转安置工作方式
- 1、复员改办转业
- 2、就地转业
- 3、实行指令性计划
- 4、鼓励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
- 三十八、建立市军转安置基金
- 三十九、开展军转干部住房试点工程
- 四十、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意见
第八章人才交流与人才市场建设
- 四十一、开展人才交流和服务工作
- 1、成立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2、制订并实施《武汉市人才交流试行办法》
- 3、对流动人员实施“四管一保”
- 4、对流动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实体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
- 四十二、构建武汉市人才市场体系
- 1、挂牌成立武汉常设人才市场
- 2、组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
- 3、建立武汉企业家人才市场
- 4、建立武汉市人才信息管理系统
- 5、制定《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
- 四十三、举办人才交流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