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土地志
- 内容时限
- -1998
- 编者
- 桂林市土地管理局编
- 格式
- PDF
- 费用
- 22 元
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详今明古的原则,应用
翔实的资料,全面、系统地记述桂林市土地资源及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突出中国共产
党领导桂林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突出桂林市土地管理部门建立之后的工作成
绩,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行业特色。
二、本志采用志、述、记、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横排门类,纵写始末。内容结
构按章、节、目的层次排列。行文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第三人称,述而不论.使用规范的简
化字。
三、本志记事时间,上限溯源事物之发端,下限止于1998年年底,有些内容后延至
1999年。表述方法:清朝以前(含清朝)在帝王年号之后,民国时期在民国年号之后,均括注
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用公元纪年。
四、本志记事范围以桂林市市区(包括城区即建成区、郊区)为主,由于城市功能辐射
的作用以及历史和统计的原因,部分事物、数字延及所辖临桂、阳朔县的,注明为“全市”或
“桂林市”。个别内容延及1998年11月成立的新桂林市,记事范围需要概括一些的或由于
历史原因不甚清楚的则用“桂林”表述。
五、本志资料广征博采,以历史档案和正式出版物等可靠史籍所载资料为主,部分采
用经核实的口碑资料,一般不注明资料出处,
六、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人名录》所记人物,仅作情况介绍.在世的有关人
物,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记述。
七、本志计量单位采用各时期通行的计量单位。
八、本志行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关于新编地方志行文规定》和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志编纂语言文字暂行规定》为规范。
九、本志中出现的“××年代”,均指20世纪的××年代。
目录 共 129 项
第一章 建置境域政区
- 第一节 建置
- 第二节 境域
- 第三节 政区
- 第二章 土地自然环境
- 第一节 地质地貌
- 第二节 气候水文
- 第三节 土壤
- 第四节 生物
- 第五节 矿藏
- 第六节 自然灾害
第三章 土地资源
- 第一节 土地总面积
- 第二节 耕地
- 第三节 园地
- 第四节 林地
- 第五节 牧草地
- 第六节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 第七节 交通用地
- 第八节 水域
- 第九节 泰利用土地
- 第十节 人均土地资源
- 第十一节 旅游资源及用地
第四章 土地制度
-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 第二节 土地农民个人所有制
- 第三节 土地集体所有制
- 第四节 土地国家所有制
- 第五节 土地使用制度
- 第六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五章 土地市场
- 第一节 土地买卖
-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第三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 第四节 土地出租
- 第五节 土地抵押
- 第六节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第六章 地价
- 第一节 土地估价与重估
- 第二节 土地标准价评议
- 第三节 地价评估
- 第四节 城区土地定级估价
第七章 土地赋税费
- 第一节 田赋
- 第二节 土地税
- 第三节 农业四税
- 第四节 土地使用费
- 第五节 与土地有关的其他税
- 第六节 与土地有关的基金
- 第七节 土地规费
第八章 土地调查
- 第一节 清朝鱼鳞图
- 第二节 户地测量
- 第三节 土壤调查
- 第四节 查田定产
- 第五节 农业土地资源调查
- 第六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第七节 土地详查变更调查
- 第八节 土地勘测
- 第九节 “四低”、“四荒”农业后备资源调查
第九章 土地登记
- 第一节 土地陈报登记和声请登记
- 第二节 土地验印登记和换证
- 第三节 初始土地登记
- 第四节 变更土地登记
第十章 土地利用规划
- 第一节 城市规划
- 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三节 土地利用分区
第十一章 建设用地管理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用地
- 第二节 乡镇村建设用地
- 第三节 建设用地计划
- 第四节 征地补偿安置
第十二章 土地开发利用
- 第一节 耕地与菜地开发
- 第二节 道路与机场用地
- 第三节 工业用地
- 第四节 商贸用地
- 第五节 住宅小区用地
- 第六节 文化教育科研用地
- 第七节 特殊用地
- 第八节 “三资”企业用地
- 第九节 成片土地开发
第十三章 土地保护
- 第一节 节 约和合理用地
- 第二节 “四项承包”目标责任制
-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
- 第四节 菜地保护
- 第五节 水域保护
- 第六节 山岭保护
- 第七节 水土保持治理
第十四章 土地监察
- 第一节 清查违法占地
- 第二节 “双清”工作
- 第三节 清查“三违”建私房
- 第四节 调处土地纠纷
- 第五节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六节 收回闲置土地
- 第七节 二级土地监察
- 第八节 创“三无”乡镇活动
- 第九节 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
- 第十节 执法检查和法制教育
- 第十一节 信访
第十七章 土地管理机构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第二节 组织建设与政治思想建设
- 第三节 管理制度建设
- 第四节 土地科技与人员培训
- 第五节 人名录
附录
- 附录一:有关土地问题文件选编
- 附录二:桂林石刻土地资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