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西盟西汉属哀牢地,东汉、蜀汉、两晋时均为永昌郡地。唐朝南诏为银生节度地。宋朝大理国兴起时为倮黑部地。1276年(元朝至元十三年)属镇康路。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属孟连长官司,隶属顺宁府。1869年(清同治八年)孟连宣抚司委任李扎克为“布贡”管理西盟。1892年(光绪十八年)5月28日,清朝政府封西盟山首领李通明为“西盟勐梭土目”,镇边直隶厅发给李通明“山照”,管理西盟勐梭一带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