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虚增,不妄弃。二、本志以1956年6月为上限,下限止1997年1Z月底。三、本志横排门类,纵述始末,分述、志、记、传、图、表、录等,辅以照片。四、志由上、中、下三篇组成。上篇介绍保卫处的机构沿革与工作;中篇介绍公安处的机构沿革与工作;下篇是各基层公安科概况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