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系记述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本县财政、税务及机构的演变发展史实。对财政、税收的起源和沿革略作上溯。 二、本志记述时限,上起于1912年,下限为1985年,文中纪年,民国时期,按民国纪年,括号内加注公元,但只注首次,以后重复同样纪年不再加注。解放后,一律以公元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