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史资料》,是遵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后为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报经党中央同意的决定和部署,在中共中央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及编辑组的指导下和广西区党委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原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档案局共同负责编纂的。编纂工作是以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思想,贯彻"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求实存真,全面准确地反映广西地方党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