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不虚构,不妄舍,不溢美,不隐恶。 二、本志为通志,上溯有史料可循的事物发端,下限止1995年底。人物传、附录延长到1997年。 三、本志以志体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始末。“大事记”并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