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施政纪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咸阳施政纪略)
- 第一章恢复国民经济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 第一节建立、巩固人民政权
- 第二节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
- 第三节抗美援朝
- 第四节“三反”、“五反”运动
- 第五节镇压反革命
- 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行
- 打击反革命残余势力
- 其他民主改革
- 第六节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 (一)统一财经,稳定物价
- (二)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 (三)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
- 第七节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一)稳步实行农业合作化
-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第八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第九节统购统销
- 第十节工业化建设
- 第二章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 第一节全党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 第二节“大跃进”
- 第三节人民公社化
- 第四节“反右倾”斗争
- 第五节调整国民经济
- 第六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第四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 第一节拨乱反正,落实政策
- 第二节农村改革与农业生产建设
- (一)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 (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五)老区建设与扶贫救灾工作
- 第三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与加速经济发展
- 第四节教育、科技与卫生、体育
- 第五节文化、新闻与广播电视
- (一)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 (二)发展新闻、广播、电视事业
- 第六节城市建设与旅游
- 第七节扩大对外开放
- 第八节控制人口增长,保护生态环境
- 第九节民族、宗教
- 第十节民主与法制
- 第十一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第十二节社会保障
- 第十三节反腐败与廉政建设
- 第十四节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