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民政志(1969-1989)
- 内容时限
- 1969-1989
- 编者
- 十堰市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一、本志的编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详今略古,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目录 共 11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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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楼
- 湖北省副省长(原十堰市委书记)厉有为(右三)、民政厅长宫健(左二)、崔延平(右一)副市长吴先金(右二
- 湖北省民政厅长崔延平(左一)到家中看望军队离退休老同志
- 冯友仁市长(左一)到郧阳军分区看望离退休老同志
- 市委书记邓国政(右一)关心民政部门兴办的福利企业
- 吴发育市长(左二)到联营汽车底盘零件厂了解生产销售情况
- 市党政领导春节 前夕走访慰问驻军部队
- 副市长熊茂浩(左二)在河北保定慰问十堰籍战士
- 授勋
-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一角
- 骨干培训会
- 哑舞
- 首届伤残人运动会
- 夺标
- 开院
- 市人大主任陈仲华为福利院提笔书写“尊老爱幼”
- 光荣楼
- 福利院院民活动中心
- 市领导春节前夕为院民包团圆饺
- 市委副书记孔庆藻(右三),副市长吴先金(右四)在儿童福利院看望孤儿。
- 市政府特别顾问李广智为按摩医院开院剪彩
- 按摩
- 理疗
- 按摩医院利用节假日上街义务为民服务
- 社会福利厂
- 冲压车间一角
- 市政府特别顾问李广智在福利厂观摩车工表演
- 福利厂加工制作各种标牌
- 运动服装加工车间一角
- 福利商店
- 收容遣送站
- 外流人员生活、居住区
- 殡葬管理所
- 吊唁厅
- 火葬场火化车间一角
- 骨灰盒存放间
- 被洪水冲毁民房
- 移民新村一角
- 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合影
- 局长尚爱坤(中)副局长胡光华(右)朱圣尧(左)集体审阅民政志稿。
- 编纂室工作人员合影
第一章 机构沿革
- 第一节 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党的组织
- 第三节 行政人员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第一节 建市前的行政区划
- 第二节 建市后的行政区划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普选
- 第二节 基层政权设置
-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第四章 优抚、安置
- 第一节 优待
- 第二节 抚恤
- 第三节 烈士褒扬
- 第四节 拥军优属活动
- 第五节 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管理
- 第六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六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城市社会救济
- 第二节 农村社会救济
- 第三节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
- 第四节 国民党宽转人员救济
- 第五节 扶贫
第七章 社会福利
- 第一节 城市社会福利
- 第二节 农村社会福利
- 第三节 社会福利生产
- 第四节 按摩医院
第八章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 第一节 收容遣送
- 第二节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三节 殡葬改革
- 第四节 社团登记管理
第十一章 残疾人事业
- 第一节 盲人聋哑人协会
-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第三节 残疾人联合会
- 第四节 伤残人体育运动
- 第五节 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
文件汇编
- 关于防止和处理社会上弃婴问题的通知
- 关于加强我市街道和居委会建设的指示
- 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86)22号文件》的通知
-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属实行统筹优待和奖惩优待的暂行办法
- 十堰市农村福利院管理试行办法
-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十堰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