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23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决定》,阿克苏地委决定成立地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具体负责阿克苏地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委员会由19人组成,地委书记刘星蔚任主任,行署副专员米吉提·哈斯木、地委委员兼秘书长肖光任副主任,并成立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地区开展地方志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