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为条目体,不分章节,但以一、二、三……(一)、(二)、(三)……(1)、(2)、(3)分层次。 二、本志写晋城电视台十年志,上限为1989年,下限止于1999年6月30日。在《大事记》中设《限外拾要》以记付梓前发生的大事,示不违例。 三、本志一律采用公制计量,数字除必要的地方用汉字外,一律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