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依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韶关市地方志办公室《(韶关市志)书写行文试行通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韶关”一名及其辖地,历代多有更易。1983年6月,韶关地区与韶关市合并,仍称韶关市,至1987年12月31日,下辖曲江、仁化、乐昌、南雄、始兴、翁源、英德、乳源、阳山、连县、连南、连山等12县及北江、浈江、武江3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