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志 第四十八卷 劳动志

兰州市志 第四十八卷 劳动志

内容时限
0000-1990
出版时间
1997年05月
编者
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中会, 兰州市劳动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12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兰州市劳动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劳动力管理、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

目录 共 335 项

封面
兰州市志第四十八卷·劳动志
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总序一
总序二
凡例
序
编辑说明
图片
  • 1992年9月,兰州劳务市场开业。
  • 兰州市劳动局办公楼——劳动大厦
  • 1995年2月2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劳动工作会议。
  • 1995年4月,兰州市劳动局领导班子共商贯彻实施《劳动法》措施。
  • 1996年6月,中共兰州市劳动局党组书记胡冰杰(中)主持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措施
  • 1995年4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七次全市安全工作会议。
  • 1994年9月,市劳动局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市劳动局局长石宝士(中)讲课
  • 1996年6月,《劳动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市劳动局局长胡冰杰主持领导班子会议。总结研究《劳动法》实施
  • 1995年春节前夕,市劳动局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导石宝士、崔同明、王武堂给特困企业职工发放救济金
  •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传车向广大群众宣传
  • 兰州市肉联厂给退休职工发放退休养老金
  • 图为设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的主会场全景
  • 1993年6月,兰州市就业训练中心被劳动部批准为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
  • 兰州市就业服务局和就业训练中心大楼。位于兰州市滨河中路13号典雅宽敞的兰州市劳务市场大厅
  • 典雅宽敞的兰州市劳务市场大厅
  • 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 兰州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中)为发生劳动争议的用工单位和当事人调解争议案件
目录
概述
大事辑要
第一篇 机构与人员
  • 第一章 兰州市劳动局
    •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
      • 附:历任党组书记、副书记名录
    • 第二节 行政机构
      • 附:历任局长、副局长名录
    • 第三节 机关处室设置
    • 第四节 局属机构
      • 一、兰州市就业服务局
      • 二、兰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 三、兰州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兰州市劳务工作办公室
      • 四、兰州劳动技术培训中心
      • 五、兰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
      • 六、兰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 七、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处
      • 附:局属机构历任负责人名录
  • 第二章 同属机构
    • 第一节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第二节 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第三节 兰州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
    • 第四节 曾设机构
      • 一、兰州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
      • 二、兰州市城镇人口精简办公室
      • 三、兰州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
  • 第三章 县、区劳动局
    • 第一节 县劳动局
      • 一、榆中县劳动局
      • 二、皋兰县劳动局
      • 三、永登县劳动局
    • 第二节 区劳动局
      • 一、城关区劳动局
      • 二、七里河区劳动局
      • 三、西固区劳动局
      • 四、安宁区劳动局
      • 五、红古区劳动局
  • 第四章 人员
    • 第一节 局机关
    • 第二节 局属单位
第二篇 劳动力管理
  • 第一章 劳动计划
    • 第一节 职工
    • 第二节 劳动生产率
    • 第三节 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 第四节 劳动定额和劳动纪律
      • 一、劳动定额
      • 二、劳动纪律
  • 第二章 工人调动
    • 第一节 调配管理
    • 第二节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 第三节 技工交流
  • 第三章 精简职工
    • 第一节 政策规定
      • 一、原则
      • 二、对象
    • 第二节 待遇
    • 第三节 精简效果
  • 第四章 计划外用工管理
    • 第一节 控制使用
    • 第二节 清退
  • 第五章 调解、仲裁劳动争议
    • 第一节 调解、仲裁机构
    • 第二节 信访
    • 第三节 稳定劳资关系
      • 一、建立劳资协商会议
      • 二、签订劳资协议
      • 三、鉴证劳动合同
    • 第四节 处理劳动争议
      • 一、调解
      • 二、仲裁
      • 三、诉讼
第三篇 劳动就业
  • 第一章 就业和用工制度
    • 第一节 从业
    • 第二节 失业救济和限制解雇
    • 第三节 就业
    • 第四节 用工制度
  • 第二章 就业安置形式
    • 第一节 全民单位安置
      • 一、招收城镇待业人员
      • 二、集体职工转为全民职工
      • 三、从农民中招工
      • 四、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 五、安置技校毕业生
      • 六、补员招工
      • 七、落实政策复工
      • 八、私营企业职工转为全民职工
      • 九、临时工改为固定工
    • 第二节 集体单位安置
      • 一、招收城镇待业人员
      • 二、私营转集体
      • 三、街道企业转为集体企业
      • 四、招收退休职工子女
      • 五、全民单位改为集体单位
    • 第三节 劳动服务公司安置
    • 第四节 个体从业
    • 第五节 上山下乡
      • 一、安置方式
      • 二、留城、回城
      • 三、经费
第四篇 工 资
  • 第一章 工资制度
    • 第一节 薪金制
    • 第二节 协议制
    • 第三节 供给制
    • 第四节 工资制
      • 一、原职原薪原制度
      • 二、临时生活费
      • 三、私营企业工资标准
  • 第二章 工资改革
    • 第一节 第一次改革
    • 第二节 第二次改革
      • 一、准备工作
      • 二、原则和主要内容
      • 三、办法步骤
    • 第三节 私营企业工资改革
    • 第四节 第三次改革
      • 一、主要内容
      • 二、具体办法
      • 三、工效挂钩试点
      • 四、企业工资改革的发展
      • 五、商业体制工资改革
  • 第三章 调整工资
    • 第一节 调整标准
    • 第二节 十次调整
      • 一、1959年的调整
      • 二、1963年的调整
      • 三、1971年的调整
      • 四、1977年的调整
      • 五、1978年的调整
      • 六、1979年的调整
      • 七、1981年的调整
      • 八、1982年的调整
      • 九、1983年的调整
      • 十、1986年以后的调整
  • 第四章 工资水平和家庭生活
    • 第一节 工资水平
    • 第二节 家庭生活
  • 第五章 工资形式
    • 第一节 计时工资
    • 第二节 计件工资
    • 第三节 奖励工资
      • 一、取消年终双薪
      • 二、单项奖
      • 三、跃进奖
      • 四、综合奖
      • 五、增发固定工资
      • 六、恢复奖励制度
      • 七、改革奖励制度
      • 八、其他奖励
    • 第四节 津、补贴
      • 一、野外工作津贴
      • 二、矿山井下津贴
      • 三、流动施工津贴
      • 四、夜班津贴
      • 五、高温津贴
      • 六、废旧物资回收人员津贴
      • 七、环卫工人津贴
      • 八、殡葬工人津贴
      • 九、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 十、管道工津贴
      • 十一、技术津贴
      • 十二、林区工作津贴
      • 十三、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
      • 十四、取暖补贴
      • 十五、肉价补贴
      • 十六、副食品价格补贴
      • 十七、回族职工伙食补贴
      • 十八、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 十九、高原临时补贴
      • 二十、“知老”补贴
  • 第六章 部分职工工资待遇
    • 第一节 学徒工
    • 第二节 技校毕业生
    • 第三节 复员退伍军人
    • 第四节 临时工
    • 第五节 落实政策职工
      • 三、政法部门复议案件的工资处理
    • 第六节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
  • 第七章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第一节 节假日加班工资
    • 第二节 停工工资
    • 第三节 保留工资
    • 第四节 事假工资
    • 第五节 婚、丧假工资
    • 第六节 调动工作工资
    • 第七节 被审查和受处分期间工资
第五篇 职业培训
  • 第一章 培训
    • 第一节 就业前培训
    • 第二节 学徒培训
    • 第三节 技术工人培训
  • 第二章 技工学校
    • 第一节 教学
    • 第二节 招生与分配
    • 第三节 部分技校简介
第六篇 劳动保险和福利
  • 第一章 劳动保险
    • 第一节 建立与改革
    • 第二节 范围及待遇
      • 一、范围
      • 二、优异待遇
      • 三、疾病
      • 四、负伤
      • 五、致残
      • 六、生育
      • 七、死亡
      • 八、供养直系亲属
      • 九、临时工保险待遇
      • 十、待业保险
    • 第三节 劳动鉴定委员会
  • 第二章 退休、退职
    • 第一节 退休
      • 一、条件和待遇
      • 二、优异待遇
      • 三、老工人退休
    • 第二节 退职
    • 第三节 退休、退职工人的管理
      • 一、退休工人委员会
      • 二、退休费统筹
      • 三、受聘
  • 第三章 生活福利
    • 第一节 集体福利
    • 第二节 生活困难补助
    • 第三节 休假
      • 一、公休和法定假日
      • 二、探亲假
      • 三、婚、丧假
第七篇 劳动保护和安全监察
  • 第一章 劳动保护管理
    • 第一节 劳动保护
    • 第二节 职业卫生
      • 一、尘毒危害
      • 二、职业病
      • 三、防治
    • 第三节 安全教育
      • 一、三级教育
      • 二、安全技术教育
      • 三、安全干部培训
      • 四、社会化宣传
    • 第四节 女工保护
      • 一、实施范围
      • 二、禁忌劳动范围
      • 三、保健
  • 第二章 安全监察
    • 第一节 监察机构
      • 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
      • 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
      • 三、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
    • 第二节 管理体制
      • 一、国家监察
      • 二、行政管理
      • 三、群众监督
      • 四、企业责任
    • 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
      • 一、季节检查
      • 二、专业检查
      • 三、“安全月”活动
    • 第四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
      • 一、工种
      • 二、培训
      • 三、考核发证
    • 第五节 伤亡事故
      • 一、类别
      • 二、伤害严重程度分类
      • 三、计算方法
      • 四、报告程序
      • 五、调查程序
      • 六、处理
    • 第六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 一、设计与制造
      • 二、安装、修理和改造
      • 三、使用和检验
      • 四、水处理
      • 五、事故
    • 第七节 矿山安全监察
      • 一、矿山分布
      • 二、矿长资格认可
      • 三、特殊作业人员培训
      • 四、事故
附录
  • 一、1991~1994年兰州市劳动工作纪略
    • (一)机构与人员
    • (二)劳动工作改革
    • (三)劳动力管理
    • (四)劳动就业
    • (五)工资
    • (六)社会保险
    • (七)劳务市场
    • (八)就业培训
    • (九)劳动监察
    • (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 (十一)宣传、学习《劳动法》
  • 二、1991~1996年6月兰州市劳动工作要事录
  • 三、历年中央、省(部)重要劳动行政管理法规、文件目录
  • 四、兰州市劳动工作文件选辑
    • (一)兰州市劳动合同鉴证管理办法
    • (二) 兰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 (三)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意见
    • (四)关于印发《兰州市实施<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 (五)以实施《劳动法》为统领加快建立我市新型劳动体制的进程
    • (六)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
    • (八)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兰州市农村劳动力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后记
《兰州市志》编纂说明
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历任工作人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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