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山县税务志(晚清-1988年)

宜山县税务志(晚清-1988年)

内容时限
晚清-1988
编者
广西宜山县税务局
格式
PDF
费用
16 元

简介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庆远府厂税税额每年增为无润之年81 7.1两,有润之年850.4两。正厂和分厂均由知府派委司事、书差征收。 咸丰八年(1858年)广西举办厘金,庆远府也予当年委员征收。 同治二年(1863年)广西军饷支绌,抚部院奏准清政府,在庆远、柳州、百色等十个府、厅、州出入要口,设卡抽收货厘。(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41)

目录 共 197 项

封面
宜山县税务志
序言
图片
  • 宜山县税务机构分布示意图(一九八五年)
  • 宜山县税源分布情况示意图(一九五四年)
  • 宜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大会留念
  • 宜山县人民政府税务局成立典礼合影留念
  • 宜山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学习新税制全体同志合影纪念
  • 宜山县财政系统干部欢迎首批下放同志合影留念
  • 宜山县税务局修志座谈会摄影纪念
  • 河池地区税务局志稿评议会人员摄影纪念
宜山县税务志目录
大事记
概述
第一篇 税收沿革
  • 第一章 盐税
    • 第一节 晚清时期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二章 通过税
    • 第一节 晚清时期
      • 一、厂税
      • 二、厘金
      • 三、百货统税
      • 四、土药税
      • 五、邮包税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一、菸酒厘税
      • 二、厂税
      • 三、百货统税
      • 四、百货饷捐
      • 五、禁烟罚金
      • 六、邮包税
  • 第三章 产品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一、菸酒专卖费
      • 二、货物税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货物税
      • 二、商品流通税
      • 三、工商统一税
      • 四、工商税
      • 五、增值税
      • 六、产品税
  • 第四章 营业税
    • 第一节 清末时期
      • 一、牙税
      • 二、当税
      • 三、油糖榨捐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一、牙税
      • 二、当税
      • 三、营业牌照税
      • 四、菸酒牌照税
      • 五、油糖牌照税
      • 六、筵席及娱乐捐(税)
      • 七、牲畜买卖营业税
      • 八、土药牌照捐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工商业税的营业税
      • 二、临时营业税
      • 三、摊贩牌照税
      • 四、利改税后的营业税
      • 五、营业税中的当税
  • 第五章 印花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六章 所得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一、所得税的形成及基本规定
      • 二、民国32年修正后的所得税法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工商税的所得税
      • 二、供销合作社所得税的演变
      • 三、手工业合作社所得税纳税办法
      • 四、集体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 五、农村人民公社企业所得税照顾办法
      • 六、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征收办法
      • 七、利息所得税
      • 八、国营企业所得税
      • 九、国营企业调节税
  • 第七章 国营企业利润监交
  • 第八章 奖金税
    • 第一节 国营企业奖金税
    • 第二节 集体企业奖金税
    • 第三节 事业单位奖金税
  • 第九章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 第十章 建设税
  • 第十一章 资源税
  • 第十二章 屠宰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十三章 交易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牲畜买卖证费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交易税
      • 一、牲畜交易税
      • 二、集市交易税
      • 三、行栈交易税
  • 第十四章 特种消费行为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一、筵席税
      • 二、娱乐税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十五章 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车船使用牌照税
      • 二、车船使用税
  • 第十六章 房地产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房地产税
      • 二、房产税
  • 第十七章 城市维护税建设
  • 第十八章 其他捐、税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杂捐杂税
      • 一、防务经费(赌饷)
      • 二、花捐
      • 三、米谷出日捐
      • 四、“因地制宜税”——土产税
      • 五、城市公地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土产税
  • 第十九章 农村税收
    • 第一节 农村税收政策
    • 第二节 修订农村税制
第二篇 稽征管理
  • 第一章 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 第一节 征收管理制度
      • 一、税务登记
      • 二、纳税鉴定
      • 三、纳税申报
      • 四、税款征牧
      • 五、建立办税员与个体有证工商业户进货报验制度
      • 六、加强企业外销管理
      • 七、分户建立资料档案
      • 八、税务检查
      • 九、纳税辅导
    • 第二节 对农村税收的管理
      • 一、税务专管员巡回征收管理
      • 二、委托代征
      • 三、建立护税组织
      • 四、重点税的具体管理
      • 五、对农村税收的清理
  • 第二章 反对偷税漏税和打击投机倒把
    • 第一节 反对偷税漏税
    • 第二节 打击投机倒把
  • 第三章 培养税源
    • 第一节 发展甘蔗生产,增加糖税收入
    • 第二节 改进酿酒技术,发展酒类生产
    • 第三节 发展烤菸生产
    • 第四节 帮助企业搞好经营管理
  • 第四章 计、会、统工作
    • 第一节 计划统计
    • 第二节 会计制度
    • 第三节 票证管理
    • 第四节 有关规定
  • 第五章 基本建设
    • 第一节 房屋建设
    • 第二节 交通工具和其他设施
第三篇 组织机构
  • 第一章 晚清时期
  • 第二章 民国时期
  •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第一节 税务机构的设置及变迁
    • 第二节 各级税务机构领导人名单
    • 第三节 党团及工会组织
      • 一、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
      • 三、工会组织
  • 第四章 税务干部
    • 第一节 在斗争中开展税收工作
    • 第二节 干部、培训
    • 第三节 干部中存在问题
    • 第五节 实行计分评奖岗位责任制
    • 第六节 部分先进工作者名单
    • 第七节 英烈事略
      • 一、徐海棠烈士
      • 二、谭英烈士
      • 三、李荣余烈士
附录
  • 历史上的税制(夏至明代)
  • 广西省取缔销售药膏及购买膏药暂行办法(民国2年元月)
  • 广西百货统税章程
  • 一九五○年政务院第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 广西省人民政府布告(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 广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反偷漏斗争与做好乡村税收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 广西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在本省税务机关中进行一次反贪污专门检查的指示(草案)(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当前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健全税务机构、充实征税力量的指示(一九六一年七月十八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区税局蹲点工作组蹲点工作要点和工作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一九八一年五月五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税务局《关于检查清理偷漏欠税的报告》(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二日)
  • 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联合通知(一九八四年一月三十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九月四日)
  • 附:清、民时期部分税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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