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编修上溯至明成化十一年(1475),下迄至2002年。 二、采用第三人称记述,厚今薄古、详近略远,客观反映高明境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三、历史纪年除少部分以民国前用的旧纪年标注(均夹注公元纪年)外,其余一律采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简称“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简称为“建国前”和“建国后”。